青岛市城阳区医疗保障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青岛市城阳区医疗保障局各部门工作时间及联系电话

53262023-02-10 11:08  95商服网

机构名称

综合科(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办公电话

0532-58099066

投诉电话

0532-5809118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1:3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城阳区山城路195号

邮政编码 266109

网  址

www.chengyang.gov.cn

电子邮箱

cyylbzj@qd.shandong.cn

职  能

负责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舆情、信息化建设、安全应急、值班管理、考核工作、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社会保障、纪检监察和群团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建议提案办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和合作交流;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等。负责组织起草全区医疗保障工作规划和政策规定草案;负责编制全区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部门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负责推进信息化和智能监管系统建设,组织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负责组织落实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健全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制度,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健全落实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实施医疗救助,承办中央和省市区财政医疗救助资金的使用和监管,监督检查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负责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和结算;负责起草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医疗费用的年度预决算方案;负责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分级诊疗;负责组织并监督落实商业保险公司等第三方参与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合作;负责组织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管理等政策,健全落实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监督落实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负责组织并监督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配送以及结算管理政策;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科室配备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具体工作。

机构名称

基金监督管理科

办公电话

0532-58091187

投诉电话

0532-5809118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08:30-11:30   13:30-17:00

办公地址

城阳区山城路195号

邮政编码 266109

网  址

www.chengyang.gov.cn

电子邮箱

cyylbzj@qd.shandong.cn

职  能

负责加强医疗保障基 (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 (资)金安全防控机制,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负责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下设机构

机构名称

青岛市城阳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办公电话

0532-58099066

投诉电话

0532-58091188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中午12:00-13: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城阳区文阳路675号城阳市民中心一楼

邮政编码 266109

网  址

www.chengyang.gov.cn

电子邮箱

cyylbzj@qd.shandong.cn

职  能

1.贯彻执行各项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承担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经办服务标准化管理工作,执行各项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业务经办管理服务制度和规程,指导各街道、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经办工作;2.承担医疗保险全民参保计划有关事务性、技术性工作。负责办理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登记、变更、关系转移接续、缴费申报、待遇核定、支付管理等工作。负责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管理工作;3.承担统筹范围内社会医疗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的收支结算、账户管理等工作;4.运用工业互联网思维、平台化思维,做好“互联网+医保”工作,推动医疗保障经办工作流程再造。承担全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工作,协助建立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信息库;5.承担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6.承担医保异地医疗和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工作;7.承担统筹范围内参保单位的医疗、生育保险费征缴稽核和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以及医疗救助资金稽核工作;8.承担全区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医疗救助的信息统计、分析、预测预警工作;9.完成区医保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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