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青岛市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28672023-02-09 09:07  95商服网

机构名称

综合科

办公电话

0532-81632276

投诉电话

0532-81632275

邮政编码

266022

电子邮箱

sbqzwbdwgk@qd.shandong.cn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市北区鞍山二路48号

职  能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政务公开、督查督办、信息宣传、机要保密、安全应急、值班管理、信访舆情、综合调研、综合性文稿起草、建议提案办理、对外联络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群团、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社会保障、老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权限内公共资源交易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相关工作。负责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工作。

机构名称

法规监督科

办公电话

0532-81632235

投诉电话

0532-81632275

邮政编码

266022

电子邮箱

sbqzwbdwgk@qd.shandong.cn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

市北区鞍山二路48号

职  能

拟订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规范划转行政许可事项、提高审批服务集中办理质量和效率等政策措施。通过现场核查、系统调取、案卷抽查、音频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管理权限内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情况。承担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投诉、举报的转办、督办、核查工作。负责推动建立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完善社会评价等制度。负责进驻区政务服务大厅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指导各街道便民服务工作。

机构名称

市场准入科

办公电话

0532-81632237

投诉电话

0532-81632275

邮政编码

266022

电子邮箱

sbqzwbdwgk@qd.shandong.cn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

市北区鞍山二路48号

职  能

负责市场主体设立、食品药品等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等工作。负责承接、取消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负责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的流程优化和提速增效等工作,负责编制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

机构名称

社会事务审批服务科

办公电话

0532-81632221

投诉电话

0532-81632275

邮政编码

266022

电子邮箱

sbqzwbdwgk@qd.shandong.cn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5:30

办公地址

市北区鞍山二路48号

职  能

负责社会保障、文化教育、卫生健康、投资建设等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等工作。负责承接、取消国务院和省政府、市政府决定取消、下放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负责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的流程优化和提速增效工作,负责编制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目录、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开。

 

下设机构

机构名称

政务服务中心

办公电话

0532-81632278

投诉电话

0532-81632275

内设机构

政务服务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保障科、审批服务科、网络管理科、政务服务科、便民服务科,机构规格为副科。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

市北区鞍山二路48号

职  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政务服务工作的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

(二)承担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日常运行保障工作。

(三)承担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审批与服务事项办理业务的咨询及相关服务工作。

(四)负责研究提出加强政务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方案、意见。

(五)负责制定政务服务管理制度。

(六)负责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和进驻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七)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八)指导街道“一站式”便民服务建设。

(九)负责政务服务等各类系统、平台的硬件管理、维护和软件运维保障等工作。

机构名称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电话

0532-81632286

投诉电话

0532-81632275

内设机构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交易管理科、建设工程服务科、档案管理科,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办公时间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址

市北区鞍山二路42号

职  能

(一)贯彻执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二)承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服务,提供专业化场所、设施,促进交易活动标准化。

(三)收集、存储、督促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协助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建设。组织使用综合专家库工作。

(四)承担维护交易现场秩序工作。

(五)负责审批、交易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扫描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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