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山东商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内设机构及职责 |
内设五个机构,分别为:综合办公室、投资促进部、经济发展部、财务部、规划建设部。 工作职责分别为: 一、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0531-82336001 1.负责开发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对外宣传等工作。 2.负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文件起草、审核、发放等工作,负责落实和督促办理党工委、管委会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等工作。 3.负责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岗位管理、干部选聘、绩效考核等工作。 4.负责党工委、管委会各类会议的筹备安排和日常接待工作。 5.负责机关保密、机要、文件印发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开发区信访工作。 6.负责指导开发区内企业党组织、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7.负责机关内部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8.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经济发展部工作职责 0531-82336659 1.贯彻落实经济发展政策。 2.培育运营主体,指导产业培育、运营、专业化服务等。 3.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 4.监测分析经济和市场运行状况,提出预警信息和引导政策建议,组织实施经济发展统计、考核等相关工作。 5.建立领军企业培育机制,对 “独角兽”、“瞪羚”企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予以重点扶持。 6.组织实施开发区内淘汰落后产能、技术改造、低效用地治理工作,指导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指导企业绿色发展。 7.根据市、县总体规划,制定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等实施方案。 8.拟订和实施促进大企业集团及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组织协调有关企业产业扶持、技术创新等的申报、评估、认定等工作。 9.组织实施开发区内就业、创业政策规划,提供发布就业创业信息。 10.负责园区内企业信访维稳工作,指导园区企业工会工作,协助职能部门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进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协调和指导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办理。 11.组织实施开发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构建高层次人才引进机制,协调开发区院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众创空间建设的管理工作,打造人才高地;负责开发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负责搭建高校及科研院所与开发区人才合作平台等。 12.组织开发区经济技术对外交流与合作,推进校企合作、技能培训等。 13.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责任。 14.负责协助配合县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机构做好生态环境检查监管、问题整改、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处理、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生态环境和工矿污染监管等环境保护方面的工作。 15.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投资促进部工作职责 0531-82336577 1.研究拟订开发区投资促进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开发区产业规划、重点项目规划和投资规划。 3.负责策划、组织和承办招商引资活动,宣传推介园区。 统筹推进开发区投资促进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4.负责开发区招商项目的推介、洽谈、签约工作。 5.负责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 6.负责招商引资考核统计工作。 7.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规划建设部工作职责 0531-82336101 1.编制并落实开发区各项专项规划。 2.制定园区重点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年度建设计划,负责园区建设项目征地拆迁、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责任督导落实。 3.协调办理用地手续,组织协调开发区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执行土地利用政策,处理闲置土地利用问题。 4.分析确定重点建设、投资、产业等项目,按权限做好项目审核上报或审批及固投统计等工作,并承担项目跟踪落实及管理服务等工作。 5.组织实施审批事项的划转、管理和调整,建立政务服务体系和平台,集中行使已划转的审批权限。编制完善审批服务规范化流程,为驻区企业或项目提供项目审批、手续代办服务。 6.负责协调政务服务网络建设及维护工作。 7.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财务部工作职责 0531-82336662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法规政策,编制开发区中长期财政计划和年度财政预决算。 2.负责组织开发区各项财政收入,完成年度财政收入任务,负责财政资金的调度和拨付。 3.贯彻和制定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编制财务报表。 4.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管委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6.牵头组织管委会年度内审工作。 7.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安全生产监管部 0531-82332198 1.制定园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2.承担园区生产企业安全监督管理职责,配合、协调开发区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对园区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移交执法部门查处。 4.开展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组织、协调园区内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组织园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生产企业参加安全培训。 6.组织协调相关部室开展化工园区考核工作。 7.制定安全、应急年度资金预算并组织实施。 8.负责园区安全、应急信息化建设,推动智慧化化工园区建设。 9.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10.编制园区环境保护相关规划。 11.负责园区内环境保护监管工作,配合、协调开发区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 12.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环境破坏事故及纠纷。 13.负责园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对园区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企业,移交执法部门查处。 14.督促企业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应急响应。 15.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工作。 16.组织园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督促生产企业参加环境保护培训。 17.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资金预算并组织实施。 18.完成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