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下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所
负责监督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行为。
联系电话:0531-88103507
二、历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环境与职业健康、营养健康、老龄健康、妇幼健康、放射卫生和学校卫生等工作,为我区制定公共卫生政策、规划、项目等提供技术支撑、情报信息、综合研判和咨询意见;承担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
(二)开展传染病、慢性病、职业病、地方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预警及国民健康状况监测与评价,开展公共卫生问题的调查与危害风险评估;研究制定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实施全区疾病预防控制技术、对策和措施,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收集、分析、评价、反馈及疫情预测、预报工作;开展各种传染病溯源和流行病学调查,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灾害应急处置等工作;强化对区属医疗机构及时报送疾病信息的指导监督,健全制度机制,加强协同联动,打造专业化、现代化的疾病预防控制与临床救治网络,重大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直接向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应急处置,联系协调高层次专家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
(五)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公众健康理论及技术相关临床研究、指导,以及相关科研成果的开发、应用、推广等。
(六)负责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干预,组织开展食源性、职业性、放射性、环境性等疾病的监测评价。
(七)承担健康教育、健康科普与健康促进职责,开展公众健康和营养状况监测与评价,提出干预策略与措施。
(八)开展疾病和传染病病原生物检测、鉴定和物理、化学因子检测、分析、评价工作;受委托开展疾病和传染病预防控制、公共卫生相关技术服务。
(九)开展与健康相关的有害生物的监测与评价,开展与健康相关场所消毒质量监测与评价,开展医疗机构消毒质量与院内感染控制效果监测与评价。
(十)承办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531-86980124
三、历下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一)承担本辖区内妇女儿童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保健服务工作。
(二)承担本辖区内妇幼健康教育、技术服务、妇女常见病防治、生殖保健、优生优育指导、信息咨询、随访服务、药具发放、人员培训等工作。
(三)开展婚前、孕前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妇幼卫生业务管理、培训和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四)开展妇幼健康和营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等工作,开展相关政策的普及、咨询,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五)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完成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电话:0531-8810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