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 7 个内设机构及5个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秘书科(政工科)、工程技术科、应急指挥通信科(科技信息科) 、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监测预报科 、震害防御科、财务统计科;事业单位:民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民防设施维护管理处、应急保障中心、民防宣传教育培训中心、民防信息化研究中心。
机构职责:
(一)秘书科(政工科)
组织拟订全市人防、民防、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组织、指导基层人防、民防、防震减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办机关各科、直属单位工作,督办各项工作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组织、文电处理、保密、档案、机要、信访、督办信息公开、计划生育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起草工作;承担办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民防、人防、防震减灾目标管理和机关“准军事化”建设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具体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组的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14-3282010 。
(二)工程技术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负责人民防空(民防)、地震行政审批工作,依法收取人民防空工程易地建设费;负责拟订全市人民防空工程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地下空间的规划、开发利用工作,对涉及人民防空和民事防护工程要求的重要工程布局和重大项目提出建议;负责自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竣工验收工作;承担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对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的质量管理过程实施监督管理;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加固改造和拆除、报废、统计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检查指导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管理和安全使用。
联系电话:0714-3282030 。
(三)应急指挥通信科(科技信息科)
检查指导全市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人民防空要求;负责人民防空指挥工程、疏散基地的管理工作;负责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训练人防应急专业队伍;检查指导人防信息保障中心的应急勤务、设备维护和专业技术训练;战时组织人民群众进行防空掩蔽、城市人口疏散,发放防空袭警报,协助有关部门消除空袭后果,组织实施城市灯火管制;平时组织防空袭警报试鸣、城市人口疏散掩蔽演练;拟订市级人民防空和应急救援演习(练)方案,审批县(市)区人民防空和应急救援演习(练)方案;参与城市应急救援行动;负责拟订全市人防(民防)应急信息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城市防空袭方案和保障方案,指导县(市)区人防办拟订防空袭方案;负责人防(民防)、地震应急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应急信息资源,收集分析社会安全相关信息;监督指导人防应急信息系统相关规范、标准的贯彻落实;监督检查应急信息化平台的管理,检查指导县(市)区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组织应急信息化研究,开展学术交流,推广应用科研成果;负责人防、地震信息化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14-3282040 。
(四)政策法规科
承担对人防、民防、地震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责任;拟订人防、防震减灾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有关人民防空、防震减灾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
和行政诉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人民防空和防灾救灾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人民防空、应急救助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714-3282050 。
(五)监测预报科
负责全市地震监测系统的规划、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地震监测设施、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负责全市地震震情、灾情速报工作;负责全市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防范和抗震救灾相关准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地震紧急救援工作体系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参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的制定。
联系电话:0714-3282020 。
(六)震害防御科
负责全市防震减灾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审批;监督管理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指导农村居民房屋建设及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村镇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地震现场考察及配合相关单位进行震后灾情调查与评估;负责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县(市)防震减灾工作。
联系电话:0714-3282027 。
(七)财务统计科
负责全市人防(民防)、地震经费、物资、设备的申请、分配、核算和管理;指导监督全市人防(民防)、地震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人防(民防)、地震经费综合预算、决算的编报和使用管理;承担机关部门预决算和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内部审计;承担监督人民防空财务制度执行的责任;负责各科上报统计数据的收集、分析、整理、报送、监督工作。
联系电话:0714-32820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