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办文办会、综合协调、机要保密、人事管理、档案管理、信访维稳、应急值班、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后勤保障及群团、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相关工作;指导并监督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电话:0719-5214148)
2、医疗待遇保障及政策法规股。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制定全市医疗保障领域的政策措施、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承担有关医疗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开展医疗救助,承办中央和省、市财政相关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负责监督医疗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推进医疗保障大数据、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电话:0719-5214248)
3、基金财务及医药服务股。组织拟定全市医疗保障基金规划。负责编制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建立健全基金安全防控和风险预警工作机制;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医药服务协议拟定、签约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审计工作;负责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价格调整申报和执行,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措施的实施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电话:0719-5214004 0719-5233633)
4、基金监管股。推进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改革,拟定监管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依法查处参保单位和个人、定点单位等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工作;做好参保单位(个人)缴费情况的检查工作;加强对协议定点医药机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负责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资格的审核认定、退出及备案工作;负责医疗保障智能化监控、数据化决策等工作。
(办公电话:0719-5210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