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应对这个问题,小编来提点建议:
1、修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按合同办理验工计价手续,并增加要求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条款。一来是要修改合同,价格改为含税价格,并且明确先开票后付款。二来是严格按照合同及时办理验工计价手续。
2、在实行按3%增值税税率进行简易征收的情况下,建议采用“清包工”模式。
3、在实行11%增值税税率模式下,建议采用扩大劳务分包模式,将低税率材料纳入劳务分包范围。
4、通过劳务分包模式规范劳务派遣和内部劳务分包管理。
5、规范劳务分包挂靠管理。避开与挂靠单位的劳务公司合作,如果不能避开,应该规范合同、发票、资金及核算管理。
劳务分包,是建设工程重要的分包模式,有风险就要效益,合理的规避风险,才会走得更加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