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8-4885001)
1.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本单位各内设机构工作的综合协调。
3.负责文秘、档案、信息、信访、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工作等。
4.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5.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6.承办党政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组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8-4885026)
1.了解和掌握行政区域内组织及党员队伍情况,及时向党委提出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2.了解和掌握各类干部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定期考核分析,适时向党委提出培养意见,整理保管干部档案,办理干部任免、调动手续。
3.检查村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三会一课”的活动情况,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搞好党员教育,收集整理支部、党员的模范事迹,组织先进党支部、优秀党员的评比活动。
4.贯彻党员管理工作,知道基层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接转党员关系,按时收缴党费。
5.接受党员的来信来访、申请和建议,帮助党员解决思想和实际问题。
6.完成乡党委、政府领导和上级交代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三)纪检监察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8-4885028)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保证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社会主义方向。
2.监督检查层次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遵纪守法,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情况。
3.落实党委和行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4.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政风政纪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
5.受理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
6.调查处理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或提出处理意见。
7.受理党员、领导干部不服从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
8.接受党委、行政和上级纪委、监察部门交办的有关事宜。
(四)宣传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8-4885001)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的决策精神和工作部署。
2.建立健全宣传工作组织网络,配齐、配强宣传员队伍,建立宣传工作档案。
3.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开展辖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
4.建立、完善宣传报道工作机制,培训宣传教育骨干;认真办好宣传橱窗;抓好对外宣传及新闻报道工作。
5.制订党委中心组及干部群众的理论学习计划,协同组织、纪检部门做好党员培训工作;
6.加强阵地建设,完成组织的重大宣传活动,指导各部门、站所、社区开展宣传工作。
7.重视各类典型的推荐和宣传工作,有计划地培养、选拔、推荐一些与时俱进、体现时代精神的典型人物和先进集体。
8.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民政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8-4885010)
1.负责各项民政工作的落实,承办最低生活保障(主要内容指五保、城乡低保、大病救助工作等)、村务公开、殡葬改革、扶贫、助残工作、优待抚恤服务、来信来访服务、老年、福彩等工作。
2.负责拥军优属工作,承办优抚对象的核定工作,实施优抚工作“五个一”工程,开展拥军优属和军民共建活动。
3.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指导各村委会按时依法换届选举。
4.负责全乡殡葬改革、地名管理、边界纠纷调处、边界勘定和残疾、老年、福彩以及外流人口收容遗送等项工作。
5.负责接待处理民政对象的来信来访工作。
6.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中心任务。
(六)应急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8-4885001)
1.负责辖区应急事件处置、应急场所管理、值班值守、应急人员队伍建设等工作,提升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
2.负责辖区“三防”、森林防火、抢险救灾工作;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工作;
3.协助开展救灾救援、食药安全监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公共安全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联防联治。
(七)村镇建设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8-4885001)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村镇建设管理的法规和规章。
2.组织本乡集镇总体规划及各行政村委会农民集中居住点规划的编制实施与管理。
3.受理审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等申请事宜。
4.负责集镇给排水、道路、绿化、环卫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维护。
5.强化集镇管理,查处辖区内违法建设行为。
6.负责本乡规划建设的管理,按时编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资料。
7.完成上级交办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其他工作。
(八)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8-4885557)
1.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人员培训和药具发放;
2.为辖区内育龄群众提供优质的计生服务,保障计生政策的有力实施。
3.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等有关规定。
(九)统计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8-4885001)
1.认真做好辖区内的统计工作,及时准确上报统计信息;
2.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国家、省、州、县统计局和党委、政府部门部署的各类经济调查、抽样调查和周期性普查任务;
3.负责辖区内的统计业务指导工作;
4.负责搜集辖区内的统计数据资料,并按时报送,建立健全统计台帐,做到帐表相符,对统计台帐、报表及有关资料进行归档管理。
(十)综治中心
(联系电话:0718-4885003)
1.贯彻中央和上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和制定本辖区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落实;
2.掌握和分析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及时向上反馈信息,重大问题请党委、政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研究解决;
3.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指导、检查、督促辖区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意见;
4.协助支持有关部门,治保会、调解会、群防群治队伍开展工作;
5.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按照中央要求坚决做到四个有效防止;
6.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7.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十一)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8-4885001)
1.落实乡村振兴振兴战略,促进农业农村发展;
2.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承担美丽乡村规划建设、人居环境整治、产业发展、环境卫生整治、道路交通建设等工作;
4.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8-4885001)
1.制定各村经济发展规划和办公室及其他人员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负责起草以政府名义上行下发和经济建设有关的各种文字材料;负责以政府名义与县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协助党政领导处理与经济建设有关的日常事务;调查掌握全乡经济发展工作动态,做好经济建设及其有关工作的会议会务、工作计划、实施情况和总结。
3.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制定企业、村办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计划并督促落实,为企业的生产管理、经营、技术改造和职工就业、业务培训提供服务。
4.承办党委、人大、政府、纪委及其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办公室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