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始县城市发展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718-3239810
办公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北环路60号
负责人: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黄知斌
为城管系统履行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垃圾处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职责提供服务保障;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建始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方式:0718-3233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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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建始县业州镇烟墩北路207号
负责人: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黄宝健
受委托执行城市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新建、改进、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或其他工程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使用土地,修建临时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工程设施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对未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改变地形地貌活动的行政处罚权。受委托执行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固定经营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受委托执行交通运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车辆乱停乱靠、滞留侯客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受委托执行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受委托协助搞好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渣土扬尘、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损坏环卫设施等行政处罚权;对人口集中地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物体的行政处罚权;对向城区河道、水面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或其他废弃物的行政处罚权。受委托协助搞好殡葬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办理丧事活动中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处罚权。受委托执行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受委托执行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受委托执行市容环境卫生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对相关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的经营工具、物品依法行使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权;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和设施。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建始县园林局
联系方式::0718-3519180 |
办公地址:建始县业州镇烟墩北路207号
负责人: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党组成员,县园林局局长 晏苗
宣传贯彻国家、省、州、县关于城市市政、园林绿化、道路照明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执行城市市政、园林绿化、道路照明发展规划。负责执行城市道路、道路照明建设、改造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协调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电、广电、通信、消防等依附于城市道路的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建设计划,并具体实施政府投资建设的城市道路、道路照明建设、改造工程,负责质量监督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绿地、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地日常管理工作,并具体实施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造工程,负责质量监督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道路、道路照明设施日常管理工作。参与按基本建设程序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事项,参与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绿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事项;参与城市建设工程项目绿化用地面积的审核事项。
受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城市绿化用地临时占用、排水许可、特种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依附城市道路管线、杆线设施建设、单位或个人迁移或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申请事项。依法收取城市道路及道路照明占用、挖掘、设施损坏修复费、绿化补偿费、绿化延误费、绿化赔偿费及单位或个人迁移或拆除城市道路照明设施产生的相关费用。参与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方案设计,参与审核城市道路、广场照明设施的建设、改造;参与审核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移交及验收工作;参与城市道路照明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指导城市道路照明工程设计、施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建始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联系方式:0718-3222064
办公地址:建始县业州镇北环路60号
负责人: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所长 向道平
负责县城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治理、管理和维护;组织人员对城区街道和公共产所实施清扫保洁;组织人员实施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负责向城区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居民以及流动人口和流动摊点按规定标准征收环卫费;抓好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加强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