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15642023-01-09 10:13  95商服网


鄂州市水利和湖泊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安全、综治、保密、信访、机要、档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彭杰 027-60229118)

(二)规划与建设监督科。

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洪水影响评价审批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汤艳群 027-60229168)

(三)水土保持与法规科(水政执法科)。

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保持监测并公告,审核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范,研究拟订水利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工作并监督检查。承担本部门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跨区水事纠纷,组织查处涉水违法事件。负责组织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依法行政、普法和法律顾问工作。

(陶玉媛 027-60229166)

(四)财务审计科。

负责部门预算决算、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提出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

(程邙 027-60229189)

(五)人事教育科。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严桥 027-60229139)

(六)水资源与农村水利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参与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拟订节约用水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

(叶新风 027-60229122)

(七)水旱灾害防御与河道湖泊科。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和湖泊管理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河道堤防、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河口的开发、治理与保护。指导河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河道堤防的运行管理与划界。审核河道管理范围内涉河建设方案。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工作,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指导河道堤防除险加固工作。组织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和运用补偿工作。组织、指导水利血防工作。指导湖泊工程、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重要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编制湖泊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湖泊、水闸的运行管理与划界。指导湖泊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审核湖泊保护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指导湖泊工程和重要水闸除险加固工作。加强对市域内三峡后续项目的监管。

(程勇 027-60229131)

(八)水库与移民管理科。

指导水库工程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库大坝的运行管理与划界。组织实施水库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库新建和除险加固工作。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和后期扶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组织编制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组织开展新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

(王宏玉 027-60229199)

(九)河湖长制工作科。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行河湖长制的精神,负责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检查督办和日常考核。

(李晓红 027-60229177)

(十)供排水管理科。

监督、检查、考核全市城镇供水行业服务指标、规划及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责供水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供水行业特许经营。负责消防水门专用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提出供水水价调整意见。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配套建设,配合做好市域内黑臭水体整治。负责城乡污水处理相关工作。

(罗伟 027-60229128)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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