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科学技术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各部门联系电话

8842023-01-08 13:19  95商服网
1、办公室

机构地址: 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农业综合大厦11层

联系电话: 027-60896287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信息、安全、综治、保密、信访、机要、档案、人事、财务、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办公室负责人:杨 明

2、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机构地址: 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农业综合大厦11层

联系电话: 027-60896576
拟订全市科技创新发展规划,提出激励技术创新的政策建议,拟订市级科技投入政策和科技经费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技术预测,承担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运行相关工作。实施市创新调查制度,承担科技统计相关工作。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规范并开展普法宣传。组织有关科技发展的重大调研,开展全市科技创新战略研究。承担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承担市级财政科技计划协调管理工作。承担建立市级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相关工作,协调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议。建设管理市级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设,实施科技报告制度。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科技动员工作。

3、科技金融与诚信建设科
机构地址: 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农业综合大厦11层

联系电话: 027-60896573
拟订科技与金融结合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科技与金融结合试点工作。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建设。深化科技金融服务,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协调指导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服务。承担全市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提出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并监督实施,开展科技评估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

4、高新技术科
机构地址: 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农业综合大厦11层

联系电话: 027-60896572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领城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5、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科
机构地址: 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农业综合大厦11层

联系电话: 027-60896571
拟订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开展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指导全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6、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机构地址: 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农业综合大厦11层

联系电话: 027-60896563
承担全市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提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推动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负责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推动产学研结合,承担鄂州与市内外高校的市校合作共建管理工作。承担区域科技创新创业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负责组织全市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申报工作。 
7、对外科技合作科
机构地址: 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农业综合大厦11层

联系电话: 027-60896572
拟订全市外国专家管理办法,推动建立外国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承担重点外国专家服务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措施。提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议,承担相关科技人才计划实施工作,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规划、政策措施。拟订全市科技对外交往、科技交流及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推动落实。承担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拟订全市基础研究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鄂州市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推进科技资源和科学数据开放共享。

8、科技信息中心
机构地址: 鄂州市滨湖南路89号农业综合大厦11层

联系电话: 027-60896183
(一)贯彻党和国家的科技信息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全市科技信息工作以及信息市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全市科技信息系统网络建设、数据库及文献资源建设和开发工作,负责全市科技系统网站的管理、更新与维护。
(三)组织开展政策调研、科学论证,为各级领导提供科技信息、咨询意见。
(四)负责组织科技信息成果的评选、申报、表彰工作。负责全市科技项目立项、科技成果鉴定和报奖的查新检索工作。组织科技信息交流和科技信息人才培训。
(五)为企业提供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信息服务和技术转移服务。
(六)负责科技期刊的管理及科技出版工作的协调,承办自然科学报刊号的申报。
(七)负责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与维护,为广大农民提供服务。
(八)承办市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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