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规程
☆更正申报
【业务流程】
纳税人端:检索允许更正的申报表—勾选需要更正的申报表—填写需要更正的申报表内容—全申报提交—查看更正结果
税务端:一般10分钟左右系统自动导入金三核心征管,税务端操作无。如有需要可在网上办税管理平台手工单户导入金三核心征管。
【申请步骤】
1.选择办理事项
登录路径:【我要办税】—【税务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
点击右侧“刷新”标志。
2.勾选需更正报表
在列示的申报记录中,按照税费种、属期等要素选择需要更正的申报表。点击操作栏“更正”按键。
3.修改填写申报表
点击纳税申报表栏的申报表名称,打开申报表填写界面。申报表界填写面、主附表内容、表间逻辑等要求与常规申报一致,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更正申报表。填写完成后点击“全申报”,完成申报更正。
4.结果查看
更正提交后,在本模块该条申报记录的申报状态栏可直接查看是更正申报及导入是否成功。同时在消息中心会有一条结果反馈可查看。
5.注意事项
(1)目前更正申报模块仅支持下列税费种申报表的更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居民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wss核定征收)、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核定征收)。
(2)目前更正申报模块仅适用当月申报的两类情况:一是在当月申报期限内,对已申报并已扣款的申报表进行更正;二是在当月申报期后至当月底,对已申报的申报表进行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