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内设办公室、基础教育股、综合教育股、人事股、计划财务股、监察审计股、教育督导股、安全卫生与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等8个股室。。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5—8332692
负责机关文电、文秘、会务、接待、信息、信访、安全、保密、机要、档案、计划生育等工作;组织办理建议、提案;承担机关综合协调、政务运转、督促检查和服务保障等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产和水电管理工作。
(二)基础教育股。联系电话:0715—8338768
承担全区义务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拟定全区基础教育发展政策和教育教学管理文件;负责指导基础教育机构调整、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规范基础教育教材、教辅管理;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及校外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对外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中外合作办学、公派出国留学(或援教)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安全、体育、卫生、健康、国防和艺术教育工作;负责区属学校的德育、体育、美育工作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
(三)综合教育股。0715—8345059
负责规划、统筹协调全区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和民办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校车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民办学校幼儿园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审批和管理工作。
(四)人事股。0715—8327393
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校和区直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组织招聘应届毕业生、优秀教师和人事调配工作;负责教师的资格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特级教师的申报评审工作;负责机关、基层单位教职工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对全区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管理全区教职工人事档案;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计划财务股。0715—8388960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财务、资金预算、决算,劳动工资、个税、社会保险等核算、日常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核拨工作;负责全区城市教育费附加等专项资金、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预算外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草拟教育经费筹措、教育经费预算、决算的报告;负责组织学校的财务预算、决算的计划编报、审核、实施和监督工作;指导全区学校的财务核算、国有资产管理和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六)监察审计股。0715—8333436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监督责任,负责行政监察工作;负责受理群众对基层学校的举报投诉及来信来访;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调查处理本系统内干部教师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组织对基层学校行政主要负责人的任期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承办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教育督导股。0715—8330170
拟定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工作制度、督导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工作;负责各部门、各学校履行教育职责的检查和评估;负责各类学校、幼儿园实施素质教育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的综合和专项督导评估;承办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八)安全卫生与维护稳定工作。0715—8337768
负责组织协调本系统开展学校安全稳定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广泛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稳定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指导学校开展平安创建活动,适时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对重点地区和部位开展专项整 治,净化社会环境。负责本系统反邪教宣传和“中国梦”人员的帮教、转化工作;做好重点人员防控和思想转化工作。指导本系统开展“禁毒”的宣传、帮教和检查工作。负责组织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对校内外公共场所加强管理,联合公安、工商、卫生、食药监、物价、住建、文广新等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扰乱校园秩序、无照经营摊点、网吧,组织开展阶段性综合治理工作。经常了解各学校开展综合治理工作情况,协助各有关部门解决辖区内学校突出的治安、消防、交通等问题,对存在问题的学校提出整改意见或发隐患通知书,督促对隐患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