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提取提出了新的办法,提取公积金的流程和材料将进一步简化。
通知》由四个部分组成,明确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流程和缴存程序,同时对内部管理和违规违法处理等情况做了规定。《通知》取消了以往办理过程中需提交的异地购房证明、社保证明、退休证明、离职证明和补缴证明,取消了以前需要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住房公积金补缴书》等单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蒋然表示,有19种情况提取材料进行了大幅度简化,其中有13种材料只需要持本人身份证填写相对应的表格即可办结,还有6种情况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或者一种材料。与此同时,《通知》首次通过“授权+承诺”的形式,由申请人签订诚信承诺条款,告知申请人承担虚假承诺将记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的责任。新办法将于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按照《通知》,缴存人如果没有买房,而是租房子住的,提取公积金的流程也进行了简化,方便使用。
与此前相比,办理公积金、开户等业务流程材料大幅“瘦身”。从今年9月起,公积金业务流程基本实现一次性办结,取消退休证明等五大证明材料,在北京购房也不再需要提交购房合同等诸多证明材料,充分体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原则。
租房提取不超1500元不用发票合同
缴存人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按每月一千五百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对于租房实际支出超过一千五百元的,可提供租住商品住房合同、租房发票,按实际支出办理提取。
购房夫妻双方可任意一方先提取
此次手续简化之后,购房人与其配偶可由任意一方先行办理提取手续,不再要求主购房人需先办理提取。夫妻双方各自的提取限额也可在房价款范围内自行确定。
目前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数达18万、职工950万,每新设一个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每简化一份材料、每笔业务减少出行一次,都将全面释放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巨大红利。
这份文件已历经一年多时间起草。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仅与天津、上海、深圳等多个兄弟省市公积金中心的交流经验,就形成总结、调研报告、资料、文件超过数十万字。在此之前,西城、海淀、丰台三家管理部已经先后进行试点。
相关部门最大限度发挥数据互联互通的作用。通过外联核查市建委住保办、城研中心、市规划国土委、人行征信中心、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公积金中心、河北公积金中心等部门的数据,全面实现外部转移一站办理、法定退休一站办理、单位开户一站办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市管公积金也首次通过“授权+承诺”的形式,由中心履行事先告知义务,申请人签订诚信承诺条款,承诺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授权管理中心进行核查,同时告知申请人虚假承诺将承担记入个人不良信息库和有关征信系统的责任。
减少群众大量奔波、节省纸张
相关负责人说,仅以外部转移、异地购房提取、退休提取、租房提取业务为例,预计全年有效减少提取申请人奔波72万次。
此外,《通知》通过使用附表,将之前单位开户需填报的六张申请表合而为一,取消了汇缴和提取业务中的提取申请书、提取记录单、汇缴书、补缴书、预留印鉴卡,取消了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产证、租房合同、租房发票复印件,预计全年精简纸张1千万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