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推进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和新闻宣传工作。
联系电话:0738-8262316
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组织推进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博士后管理制度,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培养和组织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选拔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娄(回娄)工作、定居和国(境)外机构在娄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联系电话:0738-8216030
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
拟订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738-8262308
4、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流动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并指导实施,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牵头拟订和指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促进特殊群体统筹就业和就业援助政策;参与拟订就业专项资金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失业保险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指导监督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工作;拟订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政策、管理办法、待遇项目和给付标准,拟定失业保险基金稽核规则并监督实施。承担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人:姚清华
联系电话:0738-8262071
办公地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4楼
5、劳动关系科
拟订全市劳动关系政策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拟订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拟订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订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和协调企业职工分流安置工作。
联系电话:0738-8262031
6、表彰奖励科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根据授权承办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相关工作,承担相关国家表彰奖励获得者、国务院荣誉称号获得者和省部级荣誉称号获得者的管理等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负责政府顾问的聘用管理、履职评价、联络服务等工作。
联系电话:0738-8218532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备案事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
联系电话:0738-8236332
8、农民工工作科
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
联系电话:0738-8262308
9、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政策和规划,指导人力资源社会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和见习基地工作。
联系电话:0738-8216065
10、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统计、信息规划、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有关国际援贷款项目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738-8262336
11、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拟订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政策,依法监督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和市本级案件,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联系电话:0738-8328230
12、工资福利科
拟订全市(含中央省属在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市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738-8216064
13、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组织起草全市相关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承担协调专家咨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相关普法工作及法律、法规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审批工作。
联系电话:0738-8216376
14、职业能力建设科
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技工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贯彻执行技能人员的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制度,核发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拟订完善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竞赛的具体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政策并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0738-8262052
15、人事科
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联系电话:0738-8262075
16、养老保险科
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保险统筹政策和基金管理办法,完善基金预测预警制度。
联系电话:0738-8262051
17、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738-8261576
18、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738-8318515
19、信访科
承办上级和部门交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负责处理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转办、转送和交办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处理情况;开展信访调查研究。
联系电话:0738-8262319
20、工伤保险科(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完善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承担市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有关工作。
联系电话:0738-82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