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渠阳市场监督管理所
所长:翁晗炜。办公电话:0745-8222647;办公地点:原工商局办公大楼二楼注册大厅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渠阳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私营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作坊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和大型集体用餐的备案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举报投诉接待等工作;协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产品、酒类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和计量等违法行为;配合所辖区域所在乡(镇)完成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飞山市场监督管理所
所长:黄海平。办公电话:暂无;办公地点:原飞山工商所办公楼一楼(万福路)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飞山、横江桥、铺口、艮山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私营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作坊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和大型集体用餐的备案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举报投诉接待等工作;协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产品、酒类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和计量等违法行为;配合所辖区域所在乡(镇)完成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江东片区市场监督管理所
所长:莫 华。办公电话:暂无;办公地点:江东乡政府
主要职责:负责办理江东、寨牙、太阳坪、甘棠、大堡子、坳上、藕团、文溪、三锹、新厂、平茶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变更、注销登记等工作,建立和管理个体工商户登记档案,依法收取各种规费;负责本辖区内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巡查回访工作,依法指导、服务和规范管理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负责企业设立、变更的初审和本辖区内商标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申请和使用注册商标,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负责办理店招广告登记管理,对辖区内的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店堂广告等商业广告进行监督检查,查处广告经营和广告宣传中违法、违章行为;依法查处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开展“合同解忧”工作,协助做好“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活动;开展对市场的巡查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受理本辖区内消费者、经营者的投诉,制止不正当竞争和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查处违法违章行为,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本辖区内个体劳动者私营分会、消费者委员会分会和各市场服务管理小组的工作;负责扶持本辖区内经营主体,促进特区经济发展。保护合法经营,取缔无照经营,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落实,承担辖区内餐饮服务、食品加工作坊和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的日常监管和大型集体用餐的备案登记工作。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举报投诉接待等工作;协调农业等部门做好农产品、酒类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本辖区内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认证认可、标准化和计量等违法行为;配合所辖区域所在乡(镇)完成相关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