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职责:负责日常性事务的组织协调,综合调研汇报材料、信息、文稿的把关与审核等工作。
负责人:陈金云
办公电话:0744—5618431
2、质安站
职责:贯彻落实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施工安全事故的处理及上报工作;指导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查处建筑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负责人:伍其林
办公电话:0744—2222858
3、招标办
职责:研究提出建筑业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或相关实施办法;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的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筑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施工许可、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建设项目工程风险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归口房屋和市政工程招投标、工程定额和造价管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及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装饰装修企业、建筑制品企业等单位及人员的资质资格管理;指导归口建设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检测检验等单位的资质资格管理;组织、参与建筑市场专项整治和执法监察;组织、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理。
负责人:上官兆彬
办公电话:0744—2222855
4、城建股
职责:负责制定和实施城市建设、市政公用事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措施及管理办法;组织城建综合开发,城市基础设施重点项目的论证、申报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城建项目库建设和城建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参与相关市政工程总承包资质和城市建设相关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城市相关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工作;指导和组织市政设施、园林设施、城市道路、城市雕塑和防洪设施的建设工作;指导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指导和监督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工程建设标准;拟订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拟定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指导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建设工程设计招投标工作;指导勘察设计专业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国家、省、市强制性的建设规范的贯彻执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建工程的重大技术难题、技术纠纷及质量问题;负责建设系统科研、技改和科技项目的审查和勘察设计、科技的统计、报批及推广应用工作,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及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根据城市规划和发展计划,策划市政工程建设项目;负责市政工程项目库的可行性研究、组织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设计方案评审。指导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标发包、合同签订、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档案归集和移交工作,协助审计部门对已竣工项目资金进行审计。
负责人:陈金云
办公电话:0744—225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