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电话:0736-7393623
负责人:郑萌
负责来电、会务、督查、信息上传、机要、保密、档案和上传下达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文稿采编等工作,区委办、区政府办系统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相关文件、报告的草拟工作,局机关印章的管理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制定办公室相关工作的办事流程。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唐振华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主要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工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廉政建设、文明创建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采购、日常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并加强资产管理;承担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制定党建、政工、人事、后勤等相关工作的办事流程。
三、规划财务股,电话:0736-7399016
负责人:贵珍艳
负责年度基金的预决算,及机关财务年度的预算与决算,确保基金合理支出,机关工作经费正常运行;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会计的核算,资产管理等工作;参与编制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年度财务预决算;负责全区各类基金和单位经费的支付、会计核算;参与招标采购和固定资产管理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负责组织实施医药价格改革;承担政府定价药品、医用材料和有关制品、公立医院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监督管理药品企业、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交易活动。承担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制定规划财务和医药机构招标采购相关工作的办事流程。
四、基金监督管理股,电话:0736-7399023
负责人:傅芳
指导和监督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经办业务工作,规范医保经办机构的业务经办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医保经办机构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相关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做好医保基金运行安全的风险防控;落实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协议医疗机构、协议零售药店以及特殊人群就医的日常稽查以及发现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对群众投诉举报(医疗服务方面)有关问题的查处工作;负责各相关业务股室移送的协议医药机构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承担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制定基金监督管理股相关工作的办事流程。
五、法规股,电话:0736-7399015
负责人:张 玲
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以及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信访投诉等工作;承担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制定法规股相关工作的办事流程。
六、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电话:0736-7375080
负责人:卜秦蓉
负责行政审批日常事项、信息报表、各事项清单的统计、报送;负责区本级特殊病种的新增审核及老证年审;负责区本级协议医药机构认定、信息变更;负责区本级协议医药机构的年度考核;负责区非工伤血吸虫病治疗的资格认定及区职工腰椎、颈椎康复理疗的审批;承担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制定行政审批、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相关工作的办事流程。
七、医疗救助和特殊人群管理股,电话:0736-7374830
负责人:丁敬权
负责全区离休老干、伤残军人等特殊人群的医疗服务、政策落实和待遇的审核结算;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审核、结算;负责全区公务员医疗补助审核、结算;负责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二次报销;承担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制定医疗救助和特殊人群管理相关工作的办事流程。
八、区医疗保障基金核查和大数据中心,电话:0736-7399073
负责人:袁伟杰
承担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数据和基金运行的监测分析工作,落实基金监管能力建设具体措施和基金核查专项行动,受理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并协助查处有关案件;承担全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含经办信息系统和国家信息系统鼎城终端)的维护、管理与安全防护工作,整合利用医疗保障大数据资源,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和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承担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综合统计事务性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填报有关数据,对全区统计数据进行初审把关和汇总上报;承担区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制定区医疗保障基金核查和大数据中心相关工作的办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