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民政局共有1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人:金伟
联系电话:0736-7251105
主要职责:
负责拟订全市民政事业改革与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综合调研、宣传报道等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综合治理、优化经济环境、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管理、接待工作。
二、 人事科
负责人:王曲
联系电话:0736-7251039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民政行业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三、 规划财务科
负责人:汪学英
联系电话:0736-7251464
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民政事业发展项目规划、申报、管理有关工作;拟订全市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并监督检查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监督检查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负责全市民政事业资金审计和民政统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等工作,指导和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工作。
四、 法制科
负责人:余文
联系电话:0736-7251165
主要职责:
负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提出组织实施意见;对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本部门重大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管理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五、 社会工作与慈善事业促进(志愿者管理)科
社会工作与慈善事业促进科负责人:白井成
联系电话:0736-7251037
志愿者管理科负责人:陈延
联系电话:0736-7251037
主要职责:
负责推进全市社会工作人才和队伍建设,贯彻监督执行上级关于社会工作发展的决议、要求,指导、组织、规划全市社会工作;贯彻执行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组织和指导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指导开展慈善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推进志愿者组织党组织的建设;负责全市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考核、评估、处罚等事宜;负责组织开展志愿服务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活动;负责与国内外友好团体、人士和基金组织开展交流合作。
六、社会组织管理科(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人:杨磊
联系电话:0736-7251314
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负责人:张燕
联系电话:0736-7255225
主要职责:
拟订全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和评估考核、等级评定办法;根据考核评定结果,编制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清单和相关承担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目录;承担管理权限范围内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年检等有关工作,指导区县(市)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审核或审批和送达;组织协调行政许可事项的调研论证;负责行政许可事项办理资料归档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日常管理;负责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监督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实施部门权力清单制度有关工作。
七、 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科
负责人:陈本喜
联系电话:0736-7251269
主要职责:
拟订城乡特困对象供养办法,参与拟订与生活保障有关的教育、司法救助和就业援助等相关管理办法;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方面的工作规划、办法和工作规范;指导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和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承办市辖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分配,参与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等专项救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临时救助政策,拟订全市临时救助工作规划、办法和工作规范;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全市临时救助工作;承办全市临时救助专项资金分配工作,参与临时救助等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工作。
八、 基层政权建设科
负责人:黄燏
联系电话:0736-7251045
主要职责:
指导实施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的政策,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城乡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社区)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的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
九、 区划地名科
负责人:何绍喜
联系电话:0736-7251296
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呈报工作;指导区县(市)勘界工作和界线争议调处工作;承办与相邻市州勘界工作和边界争议调处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地名管理工作,承办规定权限内地名命名、更名及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市域内行政区划地图和地名图书档案资料的审定;监督检查标准化地名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 养老服务科
负责人:陈立初
联系电话:0736-7251159
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老年事业发展政策,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参与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措施和工作规范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养老事业,促进养老工作由重点保障向普惠保障的全面发展。
十一、儿童福利科
负责人:滕刚
联系电话:0736-7251085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儿童保护工作,促进儿童保护工作由重点保障向普惠保障的全面发展。
十二、社会事务科
负责人:曾庆华
联系电话:0736-7251163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的婚姻登记政策,拟订相关制度、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承办涉港澳婚姻登记和涉港澳台华侨的收养登记与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有关工作;拟订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生活无着人员、临时生活无着人员、流动人口的救助管理和农村“三留”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婚姻登记、救助服务机构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的殡葬管理政策,指导监督全市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工作;负责全市经营性公墓建设规划和监督管理,配合做好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公益性公墓规划和建设;负责市城区殡葬事务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全市殡葬改革和管理中的有关问题;指导殡葬服务机构管理。
十三、直属机关党委(社会组织党建指导科)
直属机关党委负责人:田三云
联系电话:0736-7251059
社会组织党建指导科负责人:陈高龙
联系电话:0736-7251059
主要职责:
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市民政局主管的社会组织及无业管主管单位的全市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与协调;负责市直民政系统社会组织的日常管理。
十四、老区办
负责人:王淑媛
联系电话:0736-7251485
主要职责:
拟订全市扶持革命老区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扶持老区发展工作;负责全市老区扶持项目的考察、论证、审核和呈报工作;负责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监督与管理;负责老区宣传、实用技术培训和联谊工作;负责市老促会日常工作。
十五、社区办
负责人:张文权
联系电话:0736-7251051
主要职责:
指导全市社区建设工作,推动社区居民自治和社区服务工作;指导完美社区建设工作,创新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十六、慈善办
负责人:颜峰陵
联系电话:0736-7251211
主要职责:
负责制定全市慈善工作发展规划,接受国内外捐赠,组织开展义演、义卖、专项捐赠,发展义捐协议单位和个人拓展海外慈善业务,组织大型群众性募捐活动,发展会员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宣传工作,开展国内外有关慈善交流活动,组织兴办慈善公益事业,负责市慈善协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社会组织发展指导中心
负责人:侯琳
联系电话:0736-7251239
主要职责:
承担全市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社会组织评估和培训,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孵化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
十八、信息中心
负责人:谭博文
联系电话:0736-7251067
主要职责:
负责建设和管理市民政局机关局域网,指导和管理全市民政系统广域网建设;负责本系统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数据分析和信息发布。
十九、福彩中心
负责人:陈勇
联系电话:0736-7251223
主要职责:
指导、协调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指导、监督县市区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使用。
直属单位
常德市民政局共有4个直属机构。
常德市康复医院
一、单位简介
常德市康复医院位于武陵区滨湖路2118号。医院始建于1959年,是市民政局主管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又名常德市优抚医院、常德市第三社会福利院、常德市精神卫生中心;是一所以精神卫生、医疗养老、康复为主的二级甲等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5万余平方米,位于常德市滨湖路2118号,编制床位480张,实际开放700张。现有干部职工339人。医院专科特色突出。大力发展精神卫生及边缘学科,担负全市精神卫生医疗、预防、康复、科研、教学等工作;承担全市优抚对象巡诊、疗养、军残鉴定等工作;开展医学康复、医疗养老等工作,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医院拥有进口64排螺旋CT、脑涨落图仪、MECT机(无抽搐电休克治疗仪)、GE彩超、法国产DR数字X光机、中心供氧系统等医疗仪器设备。医院先后获得 “全国卫生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巾帼文明岗”、“省十一五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省三八红旗集体”,是“中国百佳百姓信赖的精神卫生医疗服务机构”。
二、领导职数与分工
姓名:王丽群
职务:党总支书记
职责:主持全面工作。
联系电话:0736-7285015
姓名:彭 宏
职务:党总支副书记、院长
职责:协助党总支书记主持全面工作。负责儿童康复、心理咨询工作分管一病室、心理咨询中心。
联系电话:0736-7172532
姓名:黄 俊
职务:副院长
职责:负责医疗业务、护理、科教、医疗设备管理工作。分管医务科(科教科)、护理部、护工部、质控办、医技科、设备科、市场部、精卫管理办、院感科、门诊部(急诊)、二病室、三病室、四病室、五病室、六病室、七病室、八病室、九病室、十病室、心理咨询中心、医疗鉴定。
联系电话:0736-7272923
姓名:胡国平
职务:副院长
职责:负责后勤管理、医保、基建、文明创建工作。分管医疗后勤保障科、经管办、医保科。
联系电话:0736-7262383
姓名:周先勇
职务:副院长
职责:负责计划财务、药品管理、儿童康复中心、荣誉军人医疗、残疾人托养工作。分管财务科、儿童康复中心、药剂科、荣誉军人医疗科、康源残疾人托养中心。
联系电话:0736-7272879
姓名:刘 宁
职务:纪检员、工会主席
职责:负责纪检监察、工会、行政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协管人事教育(老干)、统战工作,分管办公室(宣传科)、监察室、保卫科、工会、信息化办。
联系电话:0736-7176118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宣传科)
职责:负责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会议服务、公务接待等医院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访接待、政务公开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医院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
联系电话:0736-7285015
(二)人事教育科(监察室与其合署办公)
职责:负责全院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科室职能的调整,科室的设置、职能职责分工与调整;负责科室工作人员的定岗定责、人员录用、推荐、任免、调整、奖惩;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负责党总支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736-7285831
(三)医务科(科技教育科)
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全院的医疗、教学和科研工作;组织重大抢救、院外会诊;督促各科室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和常规;负责全院医师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及落实住院医师培训计划,安排外出进修及下级医院来我院进修工作;负责院内医疗、医技人员的调配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科研工作;负责组织进行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
联系电话: 0736-7176822
(四)护理部
职责:负责全院的护理质量管理、护理人员管理、护理科研与教学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院护理工作发展规划,建立护理人员技术档案,调配护理人员;协助护理人员的任免、考核、奖惩、晋升工作。
联系电话:0736-7276117
(五)门诊部
职责:负责门诊的行政管理工作;协调各科室,确保门诊医疗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转;负责领导、组织、检查门诊病员的诊治和急诊、危重、疑难病员的会诊和抢救工作;负责门诊咨询、导医管理工作,落实门诊便民服务措施;负责接待和处理门诊的投诉和信访工作。
联系电话:0736-7276117
(六)医院感染及传染病管理科
职责:制定全院控制医院感染规划、管理制度及传染病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价;负责全院各级各类人员预防、控制医院感染知识及传染病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负责医院感染发病情况的监测;负责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采购、储存、使用和使用后处理的管理;负责医疗废物管理。
联系电话:0736-7288715
(七)精神卫生管理办公室
职责:协助市卫生行政部门研究、制定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康复等的政策、规划及办法;协助市卫生行政部门承担精神卫生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管理及技术指导;负责全市精神卫生信息监测及《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的市级权限管理;指导辖区内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精神障碍及心理疾病患者的门急诊、住院治疗和康复,构建精神疾病患者双向转诊机制;组织开展全市精神卫生防治人员的业务培训及指导。
联系电话:0736-7215633
(八)荣誉军人医疗科
职责: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全市优抚对象等人员的伤残等级审核、评定和调整;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全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负责医院优抚工作布置、督促、检查并催办落实。
联系电话:0736-7206563
(九) 财务科
职责:负责全院资金的管理,负责全院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医院日常会计核算和专项资金的核算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决算的编报工作及“三公”经费上报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及清理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全院工资、津贴等的发放工作、五险一金的扣缴工作。
联系电话:0736-7173381
(十)设备科
职责:负责组织医疗设备的编制与报批,组织全院医疗设备的采购;负责全院医疗设备固定资产的建档与管理;负责全院医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及每年与市计量局联系计量检定工作;负责全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上报工作、全院医疗设备报废的审核、设备回收工作;负责全院医疗设备的保养、维修工作。
联系电话:0736-7288075
(十一)保卫科
职责:负责全院的安全保卫、消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日常工作;负责全院普法工作。
联系电话:0736-7176172
(十二)医保科
职责:负责执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落实;负责医保数据上报工作;配合医保部门对医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接受群众的投诉和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736-7176086
(十三)精神科
诊疗范围:担负着本地区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科研、教学的重任,主要收治重性精神障碍病人,对精神科常见病、疑难病和危重病进行及时的诊断和治疗。
咨询服务电话:0736-7288885
(十四)睡眠医学科
诊疗范围:失眠、嗜睡、发作性睡病、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睡眠节律紊乱等睡眠疾病的系统诊疗,制定个性化治疗方案;对导致睡眠障碍的心身疾病(如抑郁症、焦虑障碍、强迫症、应激障碍、肥胖等)进行专科治疗。
咨询服务电话:0736—7702270
(十五)心身医学科
诊疗范围:主要治疗的疾病包括各种心理和躯体疾病,如焦虑症、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疑病症、社交障碍、躯体形式障碍、老年性痴呆、进食障碍、物质依赖,儿童多动症、抽动症等。该科设临床心理服务中心,提供心理评估及心理咨询、心理治疗服务。
咨询服务电话:0736—7276105
心理服务咨询热线:0736—7176922
心理援助热线:0736-7870909
(十六)老年病科
诊疗范围:面向社会收治失能、失智老人、临终关怀老人,为年老、体衰、多病的老人及晚期癌症病人提供医疗、护理、慢性病康复和临终关怀等服务。
咨询服务电话:0736—7280331
(十七)康复医学科
诊疗范围:成人康复科开展康复评定、运动治疗、作业治疗、物理因子治疗、语言治疗、推拿针灸、矫形器与支具制作、心理康复等多种康复治疗项目。儿童康复中心为自闭症儿童、智力落后、发育迟缓儿童提供康复医疗、教育等。
咨询服务电话:0736—7280033(成人康复)
0736—7281009(儿童康复)
常德市殡葬事务中心
一、单位简介
常德市殡葬事务中心是在常德市机构改革之际,整合原殡葬管理处和殡葬服务中心,于2019年8月挂牌成立,经市编制委批准定为的市民政局下属副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设有书记主任1名,党支部副书记1名,副主任4名,纪检1名,设有机构部门11个。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殡葬改革的有关法规、方针、政策,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倡导文明殡葬新风,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2、负责推行“殡、葬、祭”服务行业标准、操作流程、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3、负责市城区及周边区域的殡仪服务、遗体火化、骨灰安葬(寄存)、文明祭扫等殡葬系列服务工作。4、负责市城区五保、低保、优抚、“三无”人员等弱势群体惠民殡葬资金的发放工作。 5、负责全市殡仪、火化、安葬、祭扫等系列殡葬服务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指导。 6、负责组织全市殡葬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 7、负责对全市殡葬行业服务业务指导、协调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二、领导职数与分工
姓名:沈勇
职务:书记、主任
职责: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姓名:魏登科
职务:副书记
职责:分管党务党建、政工人事、宣传、培训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工会、青少年工作、妇女工作。
姓名:覃振林
职务:副主任
职责:分管接运保障、特殊遗体服务、惠民殡葬政策落实、建整扶贫工作。
姓名:肖广红
职务:副主任
职责:分管办公室工作、联系德山殡仪馆。
姓名:丁晓红
职务:副主任
职责:分管财务、联系白鹤山殡仪馆。
姓名:李承望
职务:副主任
职责:分管基建项目部、联系万金陵园。
姓名:徐世雄
职务:正科级纪检员
职责:主管纪检监察、分管业务拓展,安全生产、协助市局城区殡葬执法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拟订中心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管理和接待工作。
咨询服务电话:0736—7231324
(二)人事部
主要职责:负责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党务、群团、纪检监察、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财务部
主要职责:拟订中心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务会计、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工作。
(四)基建项目部:
主要职责:负责单位基础设施项目申报、建设、维修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和安全事务;负责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建设。
(五)接运保障部
主要职责:负责跨地域的遗体接运保障;负责殡仪专车的专业维护和驾驶人员安全培训。
(六)宣传培训部
主要职责:组织宣传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政策,负责拟定相关制度、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殡葬服务和殡葬改革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殡葬服务人员业务培训;负责中心信息化建设相关工作。
(七)业务拓展部
主要职责:负责与医疗卫生单位协调遗体处理事务;拟订业务拓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分析殡葬市场需求;协助殡葬执法工作。
(八)特殊遗体服务部
主要职责:负责对有毒、有害、无主、无名等特殊遗体专业处理;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大规模、突发群体事件的遗体处置相关工作。
咨询服务电话:0736—7223225
(九)德山殡仪馆
主要职责:负责馆内相关殡葬服务的具体工作,负责相关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咨询服务电话;0736—7317333
十、白鹤山殡仪馆
主要职责:负责馆内相关殡葬服务的具体工作,负责相关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咨询服务电话:0736—7562555
十一、万金陵园
主要职责:负责园内相关殡葬服务的具体工作,负责相关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咨询服务电话:0736—7562758、0736-7562057
常德市社会福利院
一、单位简介
常德市社会福利院始建于1950年,是一所集收养、托养、康复等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办社会福利机构。主要从事市城区“三无”对象和全市孤弃儿童的收养与安置工作。目前拥有床位400余张,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约71亩。绿化面积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8687万平方米。院落布局合理,各项服务功能及配套设施齐全,院内绿树成荫,花草鲜美,环境怡人,先后获得“全国敬老文明号”“全国巾帼文明岗”“省级园林式单位”“湖南省档案规范化管理省特级单位”“全省福利院(福利中心)管理服务先进单位”“湖南省敬老模范单位”湖南省民政系统先进集体”“湖南省示范性福利机构”“涉外送养工作先进福利机构”“市级模范职工之家”“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二、领导职数与分工
姓 名:曾志明
职 务:党支部书记
分工工作:主持院全面工作;
姓 名:黎 英
职 务:院 长
分工工作:主管全院业务工作,分管办公室、财务部、儿童部、收养服务部的工作,协管党务、人事工作;
姓 名:戴炎生
职 务:副院长
分工工作:分管托养部工作;
姓 名:刘 斌
职 务:纪检员兼工会主席
分工工作:分管纪检和工会工作;
姓 名:才忠波
职 务:副院长
分工工作:分管后勤部、医务部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职责:负责行政办公会议的组织、上级精神落实、接待、宣传、网站建设、综合治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36-2567289
(二)监察室
职责:负责全院党务、人事、教育、纪检监察、精细化管理等工作。
联系电话:0736-2612923
(三)财务部
职责:负责收支预算、年终决算、账务管理、工资的发放及统筹办理“三金”工作。
联系电话:0736-2567283
(四)老人服务部
职责:安置“三无”孤寡老人,接受社会托养老人入住,开展老年人日常生活护理和业余文体活动。
联系电话:0736-2567338
(五)残疾人托管部
职责:主要负责照料肢体残疾、老年痴呆、智力残疾、生活不便的老年人,以托养、托管为主要形式。
联系电话:0736-2560338
(六)儿童服务部
职责:负责儿童的养、治、康、教及送养工作。
联系电话: 0736-2567280
七、儿童福利指导中心(社工部)
职责:协助落实孤弃儿童保障政策,代理儿童权益的相关事宜;负责接待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单位社会福利工作
联系电话:0736-2612923
(八)后勤服务部
职责:负责保障全院物资供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对全院固定资产管理。
联系电话:0736-2567287
(九) 医疗服务部:负责医疗诊治(门诊、巡诊、出诊、转诊)、健康保健、疾病预防、死因监测。
联系电话:0736-2567263
常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
一、单位简介
常德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位于武陵区光荣路188号,系全国二级救助管理机构,被评为全国第一批未成年人保护试点城市单位、全国第二批社会工作服务示范单位、全国民政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民政系统“优质服务品牌”单位;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青少年维权岗;全市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试点单位等。机构规格为副处级。内设8个科室。现有正式在编人员28名。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救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具体要求,按照市民政局的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救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领导职数与分工
领导职数:主任1名,副主任 4 名(其中1名兼任党支部副书记),纪检员1名
中心主任、支部书记:卞德荣
职责:主持事务中心全面工作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工作;负责党务、群团、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纪检监察工作。
(二)财务部。负责规范救助资金支出审批程序,健全内部控制流程;负责医疗救治和托养费用的核定与结算;负责购买专业社会组织服务;负责中心财务管理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三)救助服务部。负责指导区县(市)救助经办业务工作;负责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提供求助接待、安检登记、生活服务、寻亲服务、离开服务等救助服务;负责受助人员个人档案整理工作;负责中心受助人员应急处置和救助政策宣传工作。
(四)保障部。负责救助物资采购及保管工作;负责救助区域服务对象的基本生活和安全保障事务;负责为受助人员对接司法等部 门,申请司法援助;负责中心后勤保障事务。
(五)托养安置部。负责受助人员突发急病初步诊断治疗、定点医院医疗救治工作;负责对托养人员提供安置服务;负责因突发疾病等原因经机构确认死亡的受助人员相关手续及后续工作办理;协助主管部门对托养机构照料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长期滞留人员做好落户安置工作。
(六)护送返乡部。负责与特殊困难受助人员家属或流入地(流出地)救助机构的联系和对接工作;负责统筹安排特殊困难受助人员的接送返回事务。
(七)社会工作部。参与拟订社会工作规划和工作计划;负责引进和培育各类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保护工作;负责组织购买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专业社工服务;负责对购买的社工服务进行管培、督导;负责全市社会救助系统社工人才培训。
(八)未成年人保护部。负责指导、协调各区县(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经办业务工作,对市城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遭受监护侵害、暂时无人监护等重点未成年人实施救助,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对市城区重点个案开展个案管理和专业服务。负责定期分析评估本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情况,拟订工作计划和方案并参与组织实施。负责为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护工作提供政策服务和指导。负责协调开通未成年人保护专线。负责协助开展未成年人的保护政策宣传、法律援助、教育矫治、就学就医、户口登记、打击犯罪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