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联系方式:0731-58570340
综合、协调、管理机关行政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的思想教育、队伍建设、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考核奖惩及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文秘、机要保密、保卫、公务接待、重要会议(活动)组织、后勤和档案资料管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协助监督管理各级财政安排的统计专项经费、参与实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有关工作;组织全市统计宣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相关工作。
(二)统计执法监督科(审批服务科、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方式:0731-58570352
组织宣传和贯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依法负责查处本行政区域内统计违法案件;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案件决定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本部门的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依法治理的组织推进工作;办理本局行政复议、应诉案件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的研究、知识培训、统计普法等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全市涉外社会调查活动;承担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本部门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按照授权范围负责统一受理、办理本部门审批服务事项;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审批服务业务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结;参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的陪审联办工作,按照陪审决定受理、办理本部门有关手续。
(三)综合研究室
联系方式:0731-58570334
组织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监测、分析和预测,提出综合性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指导全市统计分析研究工作;负责统计新闻发布和统计新闻、统计科研成果宣传工作;负责统计年鉴、统计手册和统计月报编辑的有关工作;指导、监督、规范市统计学会工作;统一管理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承担市委、市政府绩效评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评估等重大考核数据的评估认定和提供工作。
(四)核算社会统计科
联系方式:0731-58570346
组织实施全市及各县市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市及各县市区地区生产总值;组织实施全市投入产出、人口抽样、劳动力、工资、科技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调查;组织实施对妇女儿童两个发展纲要执行情况的统计监测工作;综合整理和提供相关统计数据并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监督管理全市的统计调查项目;组织制定和协调各项统计报表制度;检查和监督地方统计机构对全市统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全市城乡划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产业分类、产品分类等各项国家统计标准,检查和监督国家统计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配合省局拟订地方统计标准。
(五)农村经济统计科
联系方式:0731-58570351
组织实施全市农业普查、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开展退耕还林状况、畜禽生产消费的统计监测;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六)工业统计科
联系方式:0731-58570196
组织实施工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工业生产运行、经济效益、企业经营状况等统计数据;参与相关普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工业统计基础工作;承办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工作的组织及指导;承担新型工业化考核统计的组织、实施、协调等工作;组织实施非公有制经济的统计监测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七)能源统计科
联系方式:0731-58570079
组织实施全市能源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研究能源统计制度和监测评价指标体系,配合省局拟订能源统计标准;组织指导能源统计基础工作;对全市节能降耗进度情况进行统计监测和评价;承担全市能源平衡统计核算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八)贸易外经投资统计科
联系方式:0731-58570347
组织实施全市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组织实施全市产业园区主要经济指标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参与全市产业园区工作考核的有关工作;收集、整理和提供外经贸、旅游、招商引资等统计数据,负责贸易外经领域专项调查任务;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组织实施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业和建筑业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房地产、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资料;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九)服务业统计科
联系方式:0731-58570342
组织实施市局其他业务科室服务业统计调查以外的服务业行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负责全市金融业、运输邮电软件业、信息化、中小微企业、境外来湘工作专家等统计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物流业统计调查工作;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