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司法厅各职能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海南省司法厅各职能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22762022-10-27 14:43  95商服网
1、办公室
联系电话:0898-65919128

主要职能:负责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信访、外事、政务公开、综合性报表统计等工作;负责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稿;负责组织本系统全省性工作会议、厅党委会、厅长办公会、厅务会;负责本系统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和省司法厅作出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的督察工作。

2、海南省委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联系电话:0898-65919116
主要职能:研究起草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关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的政策规定、总体方案、重要举措;承办全面依法治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重大政策措施的协调推进。组织落实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工作部署;组织协调推动委员会各协调小组和各市县各部门法治工作机构有关工作;承办有关方面向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提出的重要法治工作事项及相关请示。负责委员会及其办公室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和信息报送工作;承担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办重要活动安排;承办省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省政府立法计划建议;统筹协调重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核。
3、立法一处(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调研处)
联系电话:0898-65919307
主要职能:负责开展全面依法治省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起草全面依法治省重要文件;承办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承办经济建设及相关改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审查工作;负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涉及调整法律、行政法规的研究、审核及相关工作;开展相关政府规章立法评估和成本效益分析;承办相关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及由省政府负责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具体应用问题解释工作;负责以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牵头承办向国务院电子报备省政府规章的工作。
4、立法二处
联系电话:0898-65919302
主要职能:负责承办社会建设及相关改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审查工作;开展相关政府规章立法评估和成本效益分析;承办相关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及由省政府负责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具体应用问题解释工作;负责以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牵头组织或配合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

5、立法三处
联系方式:0898-65913681
主要职能:负责承办生态文明建设及相关改革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起草、审查工作;开展相关政府规章立法评估和成本效益分析;承办相关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及由省政府负责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具体应用问题解释工作;负责以省政府及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编纂、出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汇编;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6、海南省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省委依法治省办法治督察处)
联系方式:0898-65919089
主要职能:负责拟订全面依法治省决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计划,开展重大专项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完善督察评价和问责体系;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依法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接受各市县、省直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全省行政执法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考核全省各市县、省直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负责协调全省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向省政府提出完善制度和解决问题的意见;指导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审核以省政府名义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承办全省行政执法机关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监督工作;负责省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牵头负责省司法厅“放管服”有关工作;协调省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负责全省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行政执法资格及证件的统一管理工作;指导全省行政裁决工作。

7、法律事务处
联系电话:0898-65919303
主要职能:负责对省政府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及省政府工作部门和市县政府报请省政府审批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代理涉及省政府的诉讼(不含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对报请省政府审批的重大项目进行合法性审查;根据省政府指派,参与重大项目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审查重大合同、协议,参与处理省政府涉法的涉外事务、专项事务、专项工作,协调行政争议工作;对省属国有企业的重大投资、改制、上市、重大资产处置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省司法厅作为实施部门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省司法厅作为实施部门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拟订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全省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担省委、省政府要求省司法厅参与的其他涉法事项。

8、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
联系电话:0898-65919183
主要职能:负责省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案件的登记立案、流程管理、案件归档和统计分析;办理因不服省政府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监督各市县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行为;协调解决行政复议管辖争议;指导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省政府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综合工作。

9、行政复议与应诉二处
联系电话:0898-65911823
主要职能:负责承办以省政府和省政府工作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集中承办向省政府工作部门提出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因不服相关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转送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申请,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法提出处理建议;承办以省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办理不服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申请国务院裁决的事项;指导省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对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0、行政复议与应诉三处
联系电话:0898-65919110
主要职能:负责承办以市县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因不服相关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依法提出处理建议,转送对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申请;指导各市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负责对省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2、海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
联系电话:0898-65919083
主要职能:负责拟订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指导、管理、协调全省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监督对全省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市县建立社区矫正管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13、普法与依法治理处
联系电话:0898-65919073
主要职能:负责拟订全省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全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监督、检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各市县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组织、指导法治宣传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承担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4、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联系电话:0898-65919126
主要职能:负责拟定全省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参与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有关工作;指导全省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全省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全省帮教安置工作;指导全省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省级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设区的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15、海南省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
联系电话:0898-65919112
主要职能:负责拟订全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和推进全省公共法律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管理全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机构和人员工作;编制全省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名册并公告;负责全省司法鉴定资质和质量管理评估工作;指导、监督省司法鉴定协会、省公证协会、海南仲裁委员会工作;指导协调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16、海南省律师工作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律师工作局联系电话:0898-65919109
行政审批办联系电话:0898-65203043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拟定全省律师行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律师事务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负责省司法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发证、年度考核备案公告工作。

17、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处
联系电话:0898-65919109
主要职能:与海南省律师工作局合署办公,负责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

18、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应急指挥处)
联系电话:0898-65919125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开展检查监督;指导、监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审、报批和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省法律职业人员入职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法学教育工作。负责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技术保障和厅机关信息化工作。负责防逃防暴应急指挥系统的协调管理与保障工作。

19、综合行政执法协调与推进处
联系电话:0898-65911052
主要职能:贯彻落实党中央以及省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的决策部署,组织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我省综合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协调推进省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指导、规范和监督市县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负责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负责省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综合文秘工作。

20、综合行政执法规范与培训处
联系电话:0898-65915917
主要职能:负责全省综合行政执法业务规范化建设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落实执法责任制等制度;规范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协调全省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执法业务教育培训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和市县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21、财务规划警务装备处
联系电话:0898-65919101
主要职能:负责编制厅机关经费预算、决算及财务管理;负责厅机关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基建等工作;统筹本系统建设规划工作;监督管理市县司法局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负责市县司法局共建共享业务装备的政府采购工作;负责管理监督本系统枪支弹药、警用服装、警务车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22、人事警务处
联系电话:0898-65919123
主要职能:负责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警务管理和警衔评授工作;协助市县党委管理市县司法局领导干部。

23、警务宣传教育处
联系电话:0898-65919029
主要职能:负责指导、管理本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组织、指导、监督本系统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宣传工作;统筹、指导、监督本系统新闻舆论、表彰奖励、培训工作;负责政治培训、入警培训、警衔晋升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厅政治部综合性工作。

24、警务督察审计处
联系电话:0898-65919085
主要职能:指导、管理本系统警务督察工作;组织实施本系统的政治督察工作;实施对本系统各部门各单位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负责内部审计工作;履行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25、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0898-65919056
主要职能:负责厅机关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
26、老干部工作处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898-65919035
主要职能:与机关党委合署办公,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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