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28402022-10-19 11:42  95商服网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天心区刘家冲北路19号;

邮编:410004;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7月1日一9月30日)9:00-12:00,13: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0月1日一次年6月30日)9:00-12:00,13:00-17:00

1、办公室

主任:刘晓林

门牌号:307

办公电话:0731-85890608

工作职责:负责机关的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府采购、公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舆情处置、网络问政、信访、统计、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综合调研、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应急值班工作安排;负责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牵头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

2、政策法规科

科长:王旭中

门牌号:207

办公电话:0731-85890639

工作职责:承担规范性文件及本部门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和听证组织工作。承担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拟订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和对假冒伪劣违法行为的打击行动。组织办理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案件。指导协调全区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3、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

科长:刘玉萍

门牌号: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办公电话:0731-85898268

工作职责: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的具体措施、办法并贯彻实施。承担规定范围内的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承担全区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行政许可工作。承接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下放或委托的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和备案事项。指导市场监管部门派出机构承担的行政审批工作。

4、信用监督管理科

科长:王鹏

门牌号:203

办公电话:0731-85890625

工作职责:拟订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和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团建工作。

5、市场规范管理科

科长:欧南海

门牌号:211

办公电话:0731-85890619

工作职责:落实规范市场秩序职责。承担规范集贸市场、农资市场、重要商品市场经营秩序职责。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开展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指导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贯彻落实产业发展服务相关制度,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投产。牵头组织制定市场监管相关的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市场监管系统帮扶企业,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

6、价格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督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

科长:邹涛

门牌号:215

办公电话:0731-85890630、0731-85890627(打传举报电话)

工作职责: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工作指南,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行政事业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市场价格监管和明码标价监管工作。建立和完善反不正当竞争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不正当竞争执法、打击传销和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7、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

科长:柳荔革

门牌号:408

办公电话:0731-85890622

工作职责:贯彻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依法履行网络商品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指导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区级网络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建立网络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推动网络市场诚信建设,监督、引导网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广告监督管理活动和广告监测工作。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大众传播媒介的广告审查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负责全区户外广告(信息发布)登记管理。

8、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

科长:吴开

门牌号:401

办公电话:0731-85898971

工作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推进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贯彻落实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缺陷产品召回等制度。承担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开展服务质量监督监测有关工作,协助市级主管部门开展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开展省、市重点监督产品目录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开展产品质量风险监控、分类监管工作。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区域和专业性监督。承担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计量法律、法规,拟订计量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行业、部门和企业的计量工作推动社会公用标准建设,承担对计量标准建立单位、计量技术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强制检定、计量比对等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和计量仲裁检定。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推动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实施及自愿性认证活动的开展,并依授权对相关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认证机构在全区的认证活动实施日常监督检查。承担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查处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违法行为。

9、综合协调应急处置科

科长:李凯华

门牌号:410

办公电话:0731-85899119

工作职责: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重大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重大治理整顿和联合检查行动。分析研判食品安全总体状况,调查研究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承担对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工作。统筹相关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应急处置工作,推动市场监督管理应急体系建设。牵头组织编制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应急管理制度和具体工作方案。协助相关主管部门对市场主体开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落实有关重大信息直报制度。拟订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定期公布抽检结果。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核查、处置、召回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

10、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科长:冯雁

门牌号:413

办公电话:0731-85898028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及食盐、酒类)生产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监督食品生产环节实施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分析掌握食品生产(含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特殊食品及食盐)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的措施,拟订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街道、派出机构依法履行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安全追溯体系。

11、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科长:邓林松

门牌号:415

办公电话:0731-85899644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食品(含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及食盐、酒类)流通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食品流通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的措施。组织、指导、协调全区食品、酒类的流通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和流通领域群体性消费者投诉(或职业打假人一事多诉)处理。指导、督促街道、派出机构依法履行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流通安全追溯体系。

12、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

科长:张廷涛

门牌号:414

办公电话:0731-85899641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餐饮服务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的措施。拟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督促街道、派出机构依法履行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监督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指导。协调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餐饮服务安全追溯体系。

1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科长:张何为

门牌号:403

办公电话:0731-85898972

工作职责:依权限负责列入国务院特种设备目录的特种设备的日常安全监察工作。监督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和节能工作。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参与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协助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工作,参与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行为。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组织推广特种设备安全的先进技术和先进管理方式以及节能成果。

14、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科长:李立民

门牌号:418

办公电话:0731-85899745

工作职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和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环节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和改进工作的措施。监督实施药品零售流通环节问题药品、问题医疗器械、问题化妆品的召回和处置制度。监督药品零售企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督促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化妆品经营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督促街道和派出机构履行药品零售流通环节、医疗器械流通环节、化妆品流通环节监督管理责任。配合相关部门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管理目录。负责医疗器械企业的相关备案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承担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收集、分析工作,并按规定上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控制的紧急措施,对需追踪的药品不良反应病例进行调查、确认和处理。承担药物滥用监测、分析、上报工作。依法依规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

15、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投诉举报办公室)

科长:李一方

门牌号:209

办公电话:0731-85890601(热线电话)

工作职责:拟订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消费环境建设。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组织、指导查处假冒伪劣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咨询和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工作,调解消费争议。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担重大突发性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的调度、协调和处置等工作。

16、知识产权管理服务科

科长:王希武

门牌号:212

办公电话:0731-85890641

工作职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战略、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落实国家、省、市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负责全区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执法工作,规范管理基本秩序,推动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负责专利侵权纠纷的调处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负责落实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政策措施,促进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和交易工作。指导园区和企事业单位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和利用相关工作。负责推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承担知识产权申请、授权、注册、登记等信息统计与分析工作。

17、计划财务科

科长:朱蓉

门牌号:311

办公电话:0731-85890606

工作职责:负责拟订并落实财务、审计管理规章制度。承担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及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承担财务、审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政府采购、技术装备、执法装备等各类资金、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并监督使用。承担日常财务管理和财务审计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征缴管理。

18、人事教育科

科长:彭国辉

门牌号:316

办公电话:0731-85890698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派出机构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编制、工资福利、目标绩效工作。组织指导并开展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

19、机关党委

党委副书记:黎干泉

门牌号:314

办公电话:0731-85890613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20、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科长:吴锡桥

门牌号:210

办公电话:0731-85890628

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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