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县教育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新县教育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20822022-10-08 11:14  95商服网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

负责教育工作的综合协调;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督办查办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县人大议案和县政协提案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保密、信息、宣传、档案、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负责协调机关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承担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方面的职责,开展本单位门户网站的建设、运行管理和内容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政务信息使用、利用和实时更新情况;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办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与之配套的相关事项;负责局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本单位对口扶贫帮扶工作;承担中共新县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工作。

(电话:0376-2952019)

(二)人事股。

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实施教师招聘和选调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职称评审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开展全县中小学校长(含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担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电话:0376-2960182)

(三)发展规划股。

负责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的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教育布局、结构调整;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全县中小学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负责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管理教育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教育系统校舍安全工程。

(电话:0376-2979501)

(四)财务股(内部审计股)。

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管理、监测,督促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贯彻落实;负责教育经费的预算、决算和使用;管理教育专项经费;负责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协助做好教育基金的筹集、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管理教育系统国有资产;指导和推进学校总务后勤工作的改革;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协助做好其他审计调查工作。

(电话:0376-2960183)

(五)基础教育股。 

承担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拟订并贯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组织审定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县级课程教科书,指导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和推进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教学和课程改革;负责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德育、校外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学校安全工作;负责普通高中招生、初中学生毕业考试、中小学学籍管理、中学毕业证审批及颁发工作;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的教育学校的评估与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意见。

(电话:0376-2960181)

(六)教育督导办公室。

贯彻执行教育督导工作条例和法规;提出教育督导意见和建议;制定相关的实施规划及督导评估方案;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督导评估,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检测工作;负责督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落实、教学计划的执行等工作;负责督导全县各中小学校园绿化、美化、文化建设;负责教育系统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电话:0376-2960180)

(七)法制教育安全股。

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安全教育、平安建设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安全的综合协调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对教育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协调政法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负责对中小学师生进行法制安全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督促指导中小学落实综合治理的措施,对全县中小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行考评,维护教育系统大局稳定。

(电话:0376-2979517)

(八)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

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拟订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指导性文件;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指导全县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校园足球工作。

(电话:0376-2979513)

(九)信访办公室。

负责接待来信、来访、来电、网投,受理(转办、交办、督办)与教育系统有关的各种信访案件,向有关部门转交不属于教育系统的信访案件;及时向上级呈报信访案件的结案报告;劝阻和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受理不服从政纪处分的申诉和复议;对信访案件保密,保护举报、检举人的合法权益;协调、承办县信访局的相关工作。

(电话:0376-2979502) 

单位地址:新县航空路老公安局院内

单位负责人:李建章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00 -12:00,15:00-18:00

                    冬季8:00 -12:00,14:30-17:30

邮政编码:465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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