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岭镇下设机构、职能及联系方式
1、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乡镇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工作、统战工作、政协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工作;负责协助党政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件信息、保密档案、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
电话:037968521003
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30—12:00,15:00—18:30;冬季8:30—12:00,14:30—18:00
2、民政所(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辖区内乡村建设与管理、民政、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统计等工作。
电话:037968521986
3、生态环境建设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辖区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做好乡村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处理辖区内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的信访;配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
电话:037968521003
4、应急和安全监管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辖区内的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督促整改;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报上级部门依法处理;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并实施监控管理,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电话:037968521003
5、产业发展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统筹辖区内经济发展、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经营管理和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产业结构调整,建立完善产业信息发展平台,引导调整第一产业,扶持发展第二产业,培育发展第三产业,建立布局合理、特色突出、生态和谐的产业支撑体系。
电话:037968521003
6、综合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开展综合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负责在辖区内集中行使规划建设、环境卫生、绿化环保、农林水利、卫生计生、文化旅游等领城的行政执法权;负责做好辖区内城市创建协助工作;根据授权统一办理本辖区的有关行政审批服务工作。
电话:037968487657
7、鸦岭镇党政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负责在辖区内落实“放管服”改革相关政策,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所有纳入便民服务大斤集中管理的审批、收费项目的服务;承担联合办理、统一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检查协调各窗口部门按规定办理服务对象的审批事项;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考核;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权益保障等领城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
电话:037968521192
8、鸦岭镇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森林资源保护、病虫害防治、农田改造提升、建设用地复垦、水利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涉及农业政策的落实和服务;搞好农业资源开发和保护;负责乡村振兴有关工作的推进落实。
电话:037968521192
9、鸦岭镇国土规划建设所。
贯彻执行有关村镇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协助上级规划部门,做好村镇规划编制和管理工作;负责村镇国土资源管理、村镇建设用地管理及村镇不动产统一登记发证的基础工作;协助相关部门联合查处违规建设和土地违法案件,调解、仲裁村镇建设纠纷等;负责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村容镇貌、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的规划、管理、维护等工作;搞好村镇国土、规划、建设的统计上报、建档、立卷、保管工作。
电话:037968487657
10、鸦岭镇文化教育旅游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负责辖区内意识形态和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统筹辖区内公共文化、群众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开发服务;负责服务协调辖区内教育工作。
电话:037968521003
11、鸦岭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矛盾调解中心)。
统筹协调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信访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协调涉及多部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掌握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督办建议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组织协调本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调解辖区内矛盾纠纷。
电话:037968521003
12、鸦岭镇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实施和健康网络体系建设,做好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管理的全程服务;开展卫生计生政策宣传,普及健康知识,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健康行动,提升居民健康素养;配合卫计部门开展优生优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妇幼和老年保健,甄别依法行医和非法行医,保护居民健康权益;做好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等工作。
电话:03796848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