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城市管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伊川县城市管理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19372022-08-28 19:55  95商服网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机关党建工作,协调局属基层党支部开展党务工作;负责工会、青年团和妇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政务信息、文秘、档案、机要、保密;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对外接待和机关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0379-68357979


(二)人事股。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社会保障、人事档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技术工人考评管理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城市管理领域以及城市综合执法相关各类教育培训工作。


联系电话:0379-68366568


(三)计财股。负责年度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执行及年度决算工作;负责局系统行业统计、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联系电话:0379-68366568


(四)综合协调股。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负责110联动事项办理;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承办、转办、督办信访案件。


(五)政策法规股(市容秩序管理股)。负责局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案件的审核、听证和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规划区户外广告、霓虹灯设施、门头牌匾设置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相关专业规划和技术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停车行业管理工作。  


(六)环境卫生管理股。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固体废物(含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工作;负责监管城市道路的清扫保洁及应急除冰雪工作;负责城市清洁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局党政办做好环卫车辆的日常维修及定期维护工作。


联系电话:0379-69376799


(七)园林绿化管理股。负责组织县管公园规划、设计的制定与调整工作并监督指导规划实施;监督指导县管公园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移交及养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绿化彩化的组织工作和国家园林县城创建工作。


(八)市政公用设施管理股。负责城市市政设施运营和养护管理工作;负责道路照明设施、景观亮化设施的设置和维护管理;负责城市排水、城市防汛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379-65066009


(九)监察、督查室。协助局领导班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本单位行业不正之风,对违法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79-68366579


(十)静脉产业园协调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做好静脉产业园建设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综合协调工作;做好行业指导,督促工程建设进度,监督工程质量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十一)环境卫生管理一所。负责县城建成区主次干道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机械化洗扫、洒水降尘、果皮箱管理等环卫工作。


联系电话:0379-65062669


(十二)环境卫生管理二所。负责县城职工群众混居区、城市社区背街小巷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机械化洗扫、道路冲洗等环卫工作。


联系电话:0379-69513003


(十三)垃圾清运管理所(公厕管理所)。负责城区垃圾中转站垃圾清运工作以及中转站、公厕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十四)园林绿化管理所。负责县城滨河大道以西县管公园绿地广场、街道绿化带、行道树等绿化物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城的绿化彩化工作。


联系电话:0379-65066399


(十五)伊滨公园管理所。负责滨河大道以东、伊河东西两岸公园绿地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


(十六)垃圾处理费征收所。负责建成区单位、商业门店、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费的征收管理。


联系电话:0379-69513039


(十七)城市综合执法监察一大队。按照城市管理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县城建成区内城市管理工作;行使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查处违反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环卫设施、绿化物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违章行为。


管理范围:伊河以西、人民路(含人民路)以南建成区。


联系电话:0379-69513978


(十八)城市综合执法监察二大队。按照城市管理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县城建成区内城市管理工作;行使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查处违反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环卫设施、绿化物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违章行为。


管理范围:伊河以西、人民路以北、商都东路以南、杜康大道商都路口至罗村路口以西建成区。


联系电话:0379-80886107


(十九)城市综合执法监察三大队。按照城市管理行业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县城建成区内城市管理工作;行使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查处违反城市道路、市政公用设施、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环卫设施、绿化物等管理规定的违法违章行为。


管理范围:商都东路以北河西新区及河东新区。


(二十)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负责运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做好城区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现场信息采集、分类、立案、处置和考核评价;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有效处置城市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和技术保障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信息员和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9-69512319


(二十一)垃圾处理场。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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