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唐县社会保险中心
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社会保险申报登记;社会保险缴费核定;社会保险财务记账;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待遇审核及足额发放;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和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等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档案室)
负责中心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年度工作会议的组织和综合性报告、工作总结、领导讲话的起草或修改;负责日常公文流转、宣传、信息工作;承办主任办公会会议议题收集和会议记录工作;行政文书的归集整理、登记保存、分类归档;负责落实、督促检查主任办公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中心领导公务活动安排组织和对外联络、公务接待工作;负责中心后勤、消防等综合保障工作;负责社保中心值班安排和值班管理工作;负责社保中心办公用品、办公设备采购、管理工作;负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贯彻和上级党组织、党委有关决议决定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党的信息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负责工作人员的考勤、请销假和工作纪律检查工作;承办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人事、考勤、工作人员教育等有关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工作;承办党支部会议并做好记录、督查检查党支部会议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党、工、教育、活动和党费、会费收缴工作;组织实施本级标准化工作;负责受理日常群众来信、来访受理、登记、交办工作、并负责督导检查、限期解决;负责行政复议、各类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负责举报投诉事项的调查、处置工作;负责疫情防控的消杀、记录、门卫值班安排情况;负责社会保险经办业务网络安全、业务权限设置、社会保险数据管理应用和数据内外交换工作;负责协调业务工作与计算机管理的衔接。
负责中心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资料、财务凭证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心业务档案数字化、信息化和电子档案应用管理工作;负责现存档案数字化工作;负责出具业务档案证明工作。
(二)综合业务受理股(设立引导岗和综合柜员岗)
负责业务引导、来电接访;受理参保单位和个人临柜业务申请和申报材料的电子化处理工作;负责临柜即时业务办理和限时业务受理工作;负责要求补正申报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业务;负责对受理、办理的业务材料、报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和电子化处理并定期移交档案科;负责参保人员养老保险补缴资格审核和补缴基数核定;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网上申请的登记核定类即时业务、限时业务的审核、办理;负责临柜受理即时业务审核、办理;负责工伤保险参保、失业保险单位核定审核和费率调整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欠费统计;负责企业退费核定工作;负责征缴环节业务对账工作;负责完成缴费核定任务目标;负责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扩面任务工作。
(三)登记核定股(含个人账户管理)
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网上申请的个人账户管理和转移类、限时业务的审核办理;负责建立个人账户前参保人员缴费信息审核、补录工作;负责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建账、记账、计息、归并退费等管理工作;负责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负责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补录、缴费信息、账户信息变更的审核工作;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业务审核、金额的计算工作;负责到达退休年龄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处理工作;负责军队退役人员及其他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审核办理。
(四)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股
负责离退休养老保险待遇核定、负责受理参保职工正常退休手续申报办理工作(提前3—6个月预审);负责离退休(退职)人员的退休资格审核和待遇核算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丧抚费及遗属补助的审核;负责离退休人员的人事档案的应用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账号变更、待遇变更和待遇调整工作;负责参保人员违规领取或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追缴工作;负责向档案室移交新批退休人员信息资料并扫描、上传信息资料;负责受理科室业务日常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受理、登记、交办工作,并负责督促检查,限期解决;牵头负责本科室行政复议、各类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股(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保费收缴衔接、基金申请与划拨、基金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注销、保险关系转移衔接、待遇领取资格确认、内控管理、档案管理、社保扶贫政策落实、个人权益记录管理、违规领取或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追缴工作、数据应用分析以及咨询、查询和举报受理、上报本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预算和决赛、财务和统计报表、并对乡镇(城区)事务所有的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开展人员培训、日常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登记和受理工作、老农保退费清零工作、提取被征地农民社保费和风险金工作。
(六)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股
负责工伤事故备案审核;负责参保人员工伤待遇资格及伤残待遇、工亡待遇、医疗待遇等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审核;负责参保人员工伤保险待遇先行支付工作;负责参保人员违规领取或重复领取工伤待遇的追缴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工伤人员(异地)就医、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继续治疗等审核工作;负责制定参保单位工伤保险费率浮动调整方案;负责领取定期待遇人员待遇调整工作;负责工伤保险协议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年度考核和服务协议机构签订工作;负责受理科室日常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受理、登记、交办工作,并负责督促检查,限期解决;牵头负责本科室行政复议、各类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七)失业保险管理股
依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及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失业人员代缴医保费及日常管理等工作;负责稳岗返还工作的受理审核及汇总;负责失业补助金的审核工作;负责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工作;负责技能提升补贴的审核工作,配合行政部门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负责参保人员违规领取和重复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追缴工作;负责失业保险成建制单位转移工作;负责受理科室日常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受理、登记、交办工作,并负责督促检查,限期解决;牵头负责本科室行政复议、各类诉讼案件的处理工作。
(八)待遇发放股
负责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基金转移等业务结算与财务对账、业务记账和统计报表工作(包含各科室的统计报表);负责丧抚费及遗属补助的发放;负责社会保险待遇比对和发放工作;负责失业补助金发放工作;负责稳岗返还发放工作;负责技能提升补贴的发放工作;负责企业退休人员待遇资格领取复审和待遇审核;负责新增待遇发放账户及其他信息的变更审核业务;负责参保人员死亡冒领、服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追回工作;负责社银联网发放信息系统推广应用。
(九)社管服务股(含部分权益服务)
承办社会保险业务、参保证明、权益记录单等个人权益服务事项查询、打印、邮寄工作;负责企业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限时业务办理结果反馈;负责待遇核定、待遇变更、待遇发放、业务办理进度、业务办理结果的告知服务工作;负责个人权益记录的公开事项受理、转办个人权益记录异议工作;负责全县(企业、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并负责由认证原因引起死亡冒领(重复领取)待遇的追缴工作;配合异地社保机构完成在我县长期居住退休人员的协查工作。
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目标的制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参保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央企、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和档案移交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定期开展对辖区内高龄、孤寡、重病及行动不便离退休人员走访慰问和上门服务活动。
(十)稽核风控股
负责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稽核检查工作;负责人事(人才)代理机构代办社保业务的监督工作;配合办理移交的群众信访案件和重大案件调查工作;配合办理上级和本级移交的社会保险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负责稽核中心稽核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负责贯穿落实省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和风险防控各项规定、制度、制定中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管理制度;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指导、监督检查、提出整改意见并督导落实;负责数据比对结果利用工作,做好疑点数据核查及疑点数据整理、分类、转办、汇总、分析上报和整改督导工作;负责中心不相容业务岗位、信息系统使用授权规则的督查检查;负责对各科室数据维护工作进行备案。
(十一)基金财务股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规定和社会保险系统的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核算、记账和管理工作,按要求做到各险种基金分户独立核算,收支两条线管理,并专户储存、专款专用,保值增值;负责汇总、编报社会保险财务统计报表工作,做到按时、准时上报。负责接待审计、财政、纪委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社会保险基金的审计检查工作;负责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预算和决算工作;负责与代发机构签订社会保险基金社会化发放协议,及时协调解决发放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养老保险、工伤基金各种待遇支付的复审和基金支付工作,及时向省市部门、财政申请款项,按时向协议机构银行拨付基金,确保按时足额发放;负责各类基金的转账支票、业务委托书及社保基金统一收据的管理工作。负责按月与财政、税务、银行的对账工作,保证账款、帐帐相符,负责社保经办内部科室业务与基金对账工作,对征缴收入、待遇支付的审核、记账工作;负责做好各项基金征收入库工作,做好与税务、银行衔接提升服务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各种记账凭证、会计报表、各类帐册等财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使用工作;负责社保中心固定资产的登记、建账、管理工作。
办公地点:行唐县文体中心社保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春秋冬季: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至5:30
夏季(6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方式:0311—82981688
联系人:吴新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