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双龙乡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办公电话

彭水自治县双龙乡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办公电话

8902022-07-10 11:04  95商服网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双龙乡自然资源和林业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自然资源、林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严格保护耕地、林地、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

三、负责辖区内集体建设用地、临时用地选址、初审和基础资料收集呈报事务性工作;设施农业用地备案、上图入库、后期监管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供应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征收事务性工作。

四、协助做好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集中居民点等各类建设工程建设用地许可的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不动产登记的事务性工作。

六、协助做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等事务性工作。

七、负责做好地质灾害动态巡查监测、群测群防基础性工作,协助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小狐狸、治理搬迁工作,参与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制度落实跟踪管理。

八、负责辖区土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的动态巡查,协助做好辖区内土地、矿产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查处。

九、负责土地、林权等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调处的事务性工作。

十、负责做好国土综合整治的土地权属调整、纠纷处理,综合整治后耕地的利用和管护工作;负责做好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前期资料的审核、复垦地块后期利用工作。

十一、协助做好地质灾害防止和土地储备整治、国土整治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十二、负责辖区内森林、湿地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事务性工作,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和先进经验,开展林业技术培训、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为林农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十三、负责辖区内植树造林、封山育林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十四、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做好森林火灾预防,配合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十五、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其他

联系电话:023—78429001

办公地址: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双龙乡马岭村乘龙路149号。

办公时间:夏季作息时间:9∶00—12∶30,14∶30—18∶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冬季作息时间:9∶00—12∶30,14∶0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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