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财政所
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编制乡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督促乡乡严格执行预算,编制财政决算;负责组织协调乡财政收入,负责乡乡契税、耕地占用税的征收与管理;负责乡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乡工资、正常运转和社会公共支出需要,确保乡财政收支平衡;负责涉农资金的发放管理;负责乡政府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及村级账务代理工作,切实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能;负责乡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和处置管理,确保乡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负责乡村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切实采取措施化解乡村债务和防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石柱县新乐乡兴场街176号2-8;
联系电话:023-73304001
(二)单位名称:农业服务中心(挂林业站牌子)
贯彻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的方针政策,制定全乡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等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参与试验示范等技术工作,承担试验、示范工作中的技术操作规程,对实施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在技术推广工作中,指导生产人员,掌握要点,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问题,写出调查报告和技术工作小结,整理技术资料;搞好咨询服务及培训工作。做好畜禽防疫工作,控制畜禽传染病的流行传播。扶持发展重点户、专业户,解决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问题,提高生猪出栏率,降低死亡率;保护和利用好本乡水利设施,大力开发水资源,积极做好抗旱抗涝的服务工作,合理调度和调剂水源,及时调解水利纠纷。按规定搞好水费收交工作,抓好防风包安工作,及时处理隐患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工作;大力推广新式农具,普及辖区内农业机械华;完成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石柱县新乐乡兴场街22号
联系电话:023-73304001
(三)单位名称:文化服务中心
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经常开展爱国活动。提高辖区内广大干部职工和社区公民的道德水准;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利用文艺表演和文化阵地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递经济、科技、文化信息,进行移风易俗宣传教育,配合党委、政府抓好两个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帮助农村健全文化室,经常深入到广大社区和农村组织辅导文化室及群众业余文艺活动,组织开展娱乐活动,大力培养文艺骨干,普及全乡文化活动;协助文化主管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发展具有时代精神和地方民族特色的文化艺术,搞好民族传统节目和重大节日的文化娱乐活动,做好文物管理工作;维护好辖区内广播设施及建设的广播网络,普及广播事业;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石柱县新乐乡兴场街48号
联系电话:023-73304001
(四)单位名称:人口与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站
负责本乡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人口、生殖健康、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的宣传教育、咨询及服务;巡回乡村、服务上门、坚持“三为主”的方针,落实以避孕为主的综合节育措施及落实措施后的随防;开展对已婚育能妇女的孕情、环境监测及避孕药具的咨询、宣传、服务和效果监测;根据条件,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开展生殖保健服务,进行生殖道感染和性传播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做好村计划生育服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石柱县新乐乡兴场街22号
联系电话:023-73304001
(五)单位名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负责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技能培训、劳动力资源信息提供、劳务基地建设、劳动力转移就业及上报各种材料;农民工权益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管理、劳务开发、收集整理劳务材料等工作;在新乐乡卫生院加挂新乐乡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牌子;在新乐乡小学校加挂新乐乡教育管理中心牌子。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石柱县新乐乡兴场街22号
联系电话:023-7330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