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审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
承担中共张家口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中共张家口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负责拟订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对审计工作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行政文稿的起草。负责审计信息、新闻宣传,管理市级审计网站,编辑内部刊物。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0313-4036559)
(二)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流转、会务、安全、保密机要、信访、档案、政务公开、应急值班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资产管理,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工作。(0313-4036600)
(三)法规审理科。
负责落实审计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审批、调整下级审计机关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调度审计项目进度。负责全市审计统计,监督检查全市审计机关审计业务质量。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承担本单位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相关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法规审理事务工作。(0313-4036556)
(四)内部和社会审计监督核查科。
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承担对局机关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联系特约审计员。承担对全市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进行整改。牵头起草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结果报告。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整改监督工作。(0313-4038898)
(五)财政审计科。
负责组织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对市直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市属金融管理部门、市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牵头起草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组织审计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对国家和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和税收征管、社会保险费征收等情况进行审计。指导全市财政审计业务。(0313-4036548)
(六)农业农村审计科。
组织对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进行审计。指导全市审计机关农业农村审计业务。(0313-4036583)
(七)建设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
对中央、省财政安排我市的项目投资进行审计监督,对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组织对市级投资、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进行审计。指导全市审计机关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业务。(0313-4036558)
(八)社会保障审计科。
组织对市政府相关部门、县(区)政府管理和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彩票公益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社会保障审计业务。(0313-4036578)
(九)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科。
组织对县(区)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组织对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进行审计。指导全市审计机关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业务。(0313-4036528)
(十)企业审计科。
组织对市属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进行审计。负责对派出审计人员业务协调管理。指导全市审计机关企业审计业务。(0313-4036529)
(十一)金融审计科。
组织对市属国有和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资产、负债和损益进行审计。指导全市审计机关金融审计业务。组织对市属国有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国有资产投资、运营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对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以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进行审计。指导全市审计机关涉外审计业务。(0313-4036529)
(十二)经济责任审计一科。
组织对市直党政工作部门、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组织对市属高等院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市属国有和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金融机构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0313-4036957)
(十三)经济责任审计二科。
组织对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以及县(区)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全市审计机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0313-4036565)
(十四)行政事业审计科。
组织审计与市财政有拨款关系的市委机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机关、市政协机关及其他党派组织、社会团体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负责对有关部门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等进行专项审计。指导全市审计机关行政事业审计业务。组织对市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等相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组织对市县两级行政政法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负责对市直相关部门及所属单位、县(区)政府管理的专项资金进行审计。指导全市审计机关行政政法审计业务。(0313-4036538)
(十五)机关党委(干部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做好本局党员队伍、干部队伍建设和全市审计系统人员在职学习、教育培训的组织安排工作。承办局机关工作人员及所属单位人员的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工作,承办全市审计系统专业技术职称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劳资、信息统计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与协调工作,组织抓好老干部的教育学习及参与社会活动,组织协调老干部的困难救济、节日慰问等重要事项的协调处置。(0313-4036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