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教育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承德市教育局各部门对外联系电话

55532022-06-20 16:59  95商服网
1、办公室(法规科)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督办、新闻发布、安全保密等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统筹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教育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政策拟订和组织协调等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承办工作。承办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联系电话:0314-2131555

2、规划财务科(审计科)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直属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项目呈报、项目建设管理和改善办学条件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基本信息、教育经费投入统计工作。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负责直属单位教育经费预测和年度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联系电话:0314-2131076

3、人事组干科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市委教育工委与市委组织部协商后提出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党政正职初步人选建议,配合市委组织部进行考察。代市委管理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领导班子副职和师院附中领导班子党政正职。代市委管理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纪委书记。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职称评聘、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人才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培训工作。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承办市级以上各级各类优秀教师的评比、表彰工作。
联系电话:0314-2131506

4、基础教育科
负责全市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拟订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政策,推进教学和课程改革。指导基础教育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314-2131261

5、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负责中高等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政策。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管理、学籍管理。协调指导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负责职业学校学生技能比赛和教师信息化比赛。负责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负责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开放、国际交流合作与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工作。
联系电话:0314-2130781

6、教师工作科(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市教师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和专业梯队建设。负责制定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工作。宏观指导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管理监督。制定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培训测试、应用及督导评估工作。承办承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314-2130271

7、思政德育科
    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学校政治安全、网络安全、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和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教育系统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传播渗透、防范邪教、反恐怖、教育系统信访等工作及其他涉及教育系统维护稳定的工作。承担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家庭教育,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政策,规划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负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学校群众团体工作。
联系电话:0314-2131590

8、学校安全工作科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及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其他涉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的工作。
联系电话:0314-2131105

9、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国防教育办公室)
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政策,规划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组织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协调指导青少年校园足球和冰雪运动进校园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0314-2152572

10、教育督导室(承德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拟订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市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联系电话:0314-2131215

11、党建办(巡察工作办公室)
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直属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完善直属学校党内监督制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组织指导直属学校党委(党支部)换届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党员教育、管理、培训、统计工作,指导直属学校党的统一战线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配合市委做好市属高校巡视工作,负责对直属事业单位的巡察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学校党建工作。
联系电话:0314-2131569

12、老年教育科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 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指导、检查、协调全市老年教育工作。负责老年教育工作理论研究、 经验交流。制定老年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老年教育工作业务培训等。
联系电话:0314-2138685

13、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联系电话:0314-2131591

14、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关工委的工作。
联系电话:0314-213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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