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0312-6788600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文字综合、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对外宣传、政务督办、政务公开、带班值班、印章管理、机要通信、标准化建设等行政事务;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及固定资产、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局(含所属事业单位)及市民服务中心的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内控管理等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承担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组织协调工作 。
2、“放管服”改革协调处 0312-6788652
负责组织拟 订 全市“放管服”改革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负责沟通协调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组织各专题组、保障组统筹研究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联系主管部门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县(市、区)“放管服”改革工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行政审批管理处 0312-6788638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针政策;协调推进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拟 订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等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调整、目录和办事指南编制、审批流程等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对进驻部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统一管理;负责推进全市审批服务便民化;负责建立行政审批局技术性环节第三方办理工作机制;指导县级行政审批局工作;指导全市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协调县(市、区)行政审批局与市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市县(市、区)审批服务联动工作机制;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公共服务管理处 0312-6788650
负责规范除行政许可之外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公开全市统一的事项目录、标准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组织市级公共服务事项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对进驻部门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实施统一管理;创新公共服务方式,优化简化办理流程,推动公共服务便民化;指导县级行政审批局规范公共服务工作。
5、政策法规处 0312-6788636
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并监督执行;承担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法律法规政策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参与综合性文件起草;对审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条件、办理流程进行合法性审核;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办法治考核工作。
6、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处 0312-6788632
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规制度、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化、标准化;负责市级并指导县(市、区)信用信息数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政务数据处 0312-6788664
负责统筹推进全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建设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合;推进全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牵头负责政务服务数据采集、汇聚和开放共享工作,建设全市政务平台事项库,编制公开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及时动态更新,推进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网上技术规范;负责全市电子证照库建设和管理;指导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
8、效能监督处 0312-6788200
负责拟 订 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制度; 负责局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进驻部门业务运行情况和所属人员作风纪律、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并牵头进行 绩效考核;负责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负责投诉受理、信访接待和市长专线反馈工作,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
9、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处 0312-6788613
负责组织拟 订 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性文件;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和规则的审查、备案;指导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的统一使用;负责推进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并监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指导全市并负责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指导、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受理和处理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
11、企业注册处 0312-6788658
负责内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包括企业、企业集团、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广告发布登记;股权质押登记; 企业档案管理; 负责“多证合一”登记; 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负责县(市)区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业务的对口指导。
12、市场服务处 0312-6788662
负责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从事拍卖业务许可;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粮食收购资格认定;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洗染业经营者备案;软件出口合同登记;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设立典当行企业推荐;二手车交易市场和二手车经营主体备案;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经营网点的审查;单用途预付卡规模发卡企业备案;自由类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备案登记;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和招收备案审查。负责计量标准器具核准;承担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任务授权;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单独申请锅炉维修单位许可;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负责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品种和制剂调剂(非跨市、县)审批;医疗机构制剂调剂(跨市、县)审批;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审批;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核发;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负责县(市)区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业务的对口指导。
13、投资服务处 0312-6788620
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社会投资项目招标方案核准;负责牵头协调组织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审联验工作;负责 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负责县(市)区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业务的对口指导。
14、工程许可处 0312-6788611
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市本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施工合同备案,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备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备案,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收缴。负责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总承包特级、一级及部分专业一级除外);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认定(部分乙级及以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四级及以下)。负责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带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方案审批;负责城市绿化工程建设项目综合验收;负责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审批(含收取拆除补偿费);城市空间开发兼顾人防工程要求;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负责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审批;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核; 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负责县(市)区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业务的对口指导。
15、城市建设处 0312-6788653
负责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方案审核;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包括经过城市桥梁)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者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确需在禁挖期内挖掘新建、扩建、改建、大修的城市道路批准;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审批;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迁移古树名木审批;管线建设穿越城市绿地批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卫设施许可;从事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从事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性处置服务审批;拆除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批准; 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负责县(市)区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业务的对口指导。
16、现场勘验处 0312-6788627
负责建立和维护行政审批评审专家库; 负责对进入审批程序的项目进行实地勘验或组织、协调专家进行勘验。依据相关审批业务处(室)出具的踏勘或验收申请表(含勘验事项名称、勘验时间、内容及标准、是否需抽取专家等内容),进行现场勘验或组织、协调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踏勘、评审、验收;负责对需要现场勘验的审批事项确定勘验时间,调取专家及专业人员,组织联合勘验与协调;负责汇总整理勘验或专家评审意见并转交至相关审批业务处室; 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负责县(市)区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业务的对口指导。
17、资源环境处 0312-6788617
负责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的设施、场所核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外国人进入环保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调整审核;负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负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竣工验收;负责取水许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审核;河道采砂许可;不同行政区域边界水工程批准;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审批;负责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审批;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建设审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许可;负责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核;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占用防洪规划保留区土地审核;负责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木材运输证核发;临时占用林地审批;森林经营单位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审批;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核发;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核发;从事营利性治沙活动许可;收购珍贵树木种子和限制收购林木种子批准;采集或者采伐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审批;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动物进行野外考察、采集标本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进入除省级林业部门直接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拍摄影片、登山等活动审批;进入除省级林业部门直接管理的地方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调查活动审批; 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负责县(市)区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业务的对口指导。
18、卫生健康处 0312-6788622
负责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含港澳台,外商独资除外);医疗机构执业登记(人体器官移植除外);医师执业注册;外籍医师来华短期执业许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许可;医疗广告审查;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许可;护士执业注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审批(非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或运往国外); 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负责县(市)区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业务的对口指导。
19、交通运输处 0312-6788671
负责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道路货运经营许可;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经营许可;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许可;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在公路增设或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审批;设置非公路标志审批;更新采伐护路林审批;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占用、挖掘公路、公路用地或者使公路改线审批;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铺设电缆等设施许可;对在中型以上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1000米范围内抽取地下水、架设浮桥等活动的批准;对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的疏浚作业的公路桥梁安全确认;农村公路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车辆运营证核发;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出租汽车客运歇业审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 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负责县(市)区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业务的对口指导。
20、社会事务处 0312-6788661
负责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学校设立、变更和终止审批;校车使用许可。负责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建设殡仪馆、火葬场、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墓地审批;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核准。负责旅行社设立许可;导游证核发。负责华侨回国定居审批。负责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分立、合并、变更及终止审批;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审批;地方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审批。负责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从事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变更审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境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使用审批;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工程建设及验收审核;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审批;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和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设立有线广播电视站审批;对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的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终止审批的初审;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许可证(乙种)审批;对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审批;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考古发掘现场审批;博物馆藏品取样审批(权限内);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标本审批;外国公民、组织和国际组织参观未开放的文物点和考古发掘现场审批;设立出版物零售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备案;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业经营者变更主要登记事项备案; 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负责县(市)区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业务的对口指导。
21、农业农村处 0312-6788634
负责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临时占用草原、在草原上修建直接为草原保护和畜牧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审批;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审批;外国人进入渔业部门管理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审批;蜂、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畜禽定点屠宰厂、点设立审批;农药广告审查;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草种、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草种、食用菌菌种进出口审批;国家重点保护的天然种质资源的采集、采伐批准;向国外申请农业植物新品种权审批;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 负责上述事项审批的政策制定及解读、流程梳理、办事指南编制等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信息互通及沟通协调;负责县(市)区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业务的对口指导。
22、机关党委(人事教育处) 0312-6788679
负责机关 和所属事业单位 党 群 工作 ; 负责机关纪委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教育工作; 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1号楼保定市民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
联系方式:0312-6788100
负责人:宋红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