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出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应检物检验检疫的工作规范。
(二)承担出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其他应检物的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三)按分工组织实施境内外有关动植物疫情、有毒有害物质信息、出入境动植物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收集、评议、通报。
(四)按分工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准入风险分析和紧急预防措施工作。
(五)按分工承担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其他应检物、过境动物的检疫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
(六)按分工组织实施出入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工作。
(七)按分工承担外来有害生物和动植物及其产品的疫病疫情及有毒有害物质监测工作。
(八)承担出入境动植物检疫除害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除害处理药剂、器械的使用及除害处理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九)组织实施出入境转基因生物及其产品、生物物种资源的检验检疫工作制度。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内设科室
动植物检疫处内设科室3个:
(一)综合科
(二)动物检疫科
(三)植物检疫科
联系电话:0531-68696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