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职责:
1.负责本区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2.负责本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安全生产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3.负责本区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4.负责本区供水监督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5.负责本区城市排水设施运行、污水处理行业监督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6.负责本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汛抗旱与城市排涝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7.负责辖区内市、区级河道及泵站等所属水利设施的运行管理等相关事务性工作。
8.承担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022-24983323
(二)单位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河长制事务中心
职责:
承担本区河长制试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
联系方式:022-24982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