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监督促进党委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
(二)监督检查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关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按权限初步核实有关问题线索或参与审查违反党纪的案件。
(四)受理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以及党员、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五)指导党委派驻纪检组日常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行政级别:正处级
三、负责人:滑存良
四、办公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号
五、联系电话:022-84201687
六、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伏天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