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人事管理各项法律法规,组织落实海关总署党委关于海关干部人事工作的各项决议决定,组织实施天津海关党委关于天津海关干部人事工作的各项决议决定。
(二)在天津海关党委领导下,按分工履行政治部组成部门工作职责,组织指导落实天津海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
(三)拟订天津海关干部人事管理规划、制度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拟订天津海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制度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四)拟订公务员管理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关衔管理工作制度。
(五)拟订天津海关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制度并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六)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职称评定制度,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
(七)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按干部管理权限组织实施选人用人监督检查制度。
(八)组织实施海关机构编制管理制度。
(九)按人事管理权限组织实施海关劳动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管理制度。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行政级别:正处级
三、负责人:李鸣
四、办公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号
五、联系电话:022-84201710
六、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伏天作息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