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环境局污染物总量减排科
主要职责:
1、拟订本区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参与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
2、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规划和年度削减计划,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3、组织开展全区环境统计工作;
4、组织开展本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
5、制定并组织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责任制和考核奖励制度及督察、督办、核查有关部门污染物减排情况;
6、负责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及运行监督管理;
7、参与清洁生产促进工作;
8、承担与污染减排相关行政许可等工作。
电话:010-69087100
二、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主要职责:
1、 负责本机关纪检、监察、人事劳资管理、妇联、计划生育工作
2、 机关事务安全保卫、安全生产工作
3、 机关文体、卫生、防汛、后勤管理工作
4、 机关食堂和车辆管理工作
5、 财务、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6、 政务督察、折子工程督办、人大、政协提案、议案落实工作
7、 环保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8、 负责文秘、档案、信息、来人接待及组织机关干部学习等工作
电话:010-69052231
三、生态环境局污染控制科
主要职责:
1、 承办区环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 负责审批限额内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和建设项目环
境保护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
3、 负责企业清洁生产、环境认证、行业认证等环境保护审核工作
电话:010-69052134
四、生态环境局环境监察队
主要职责:
1、 密云水库水源保护执法监察
2、 对违反环保法规行为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3、 依法征收排污费、超标排污费及排污申报登记
4、 污染源限期治理、超标排污费及排污申报登记
5、 对发生的环境污染事故及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
6、 负责接待处理人民来信、来访
7、 对企事业单位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8、 区域内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电磁波辐射和固体废物安全监管工作
9、 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电话:010-69065972
五、生态环境局监测站
主要职责:
1、 对区(市、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单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建立污染源档案,监督和检查各单位执行各类环境法规和标准的情况
2、 参加区(市、区)内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和调查
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
4、 对排污单位的申报监测结果进行审核,对有异议的数据进行抽测,对污染单位安装的连续自动监测仪器进行质量控制
5、 宣传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积极组织和发动群众参加环境监督活动,组织群众性的环境监测网
6、 对本区(市、区)内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制定监测计划和进行经常性的监测及在线监测,定期向上级站报送监测数据,编报本区环境质量报告书
7、 完成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和指标
8、 委托监测
电话:010-69081042
六、生态环境局汽车尾气办公室
主要职责:
1、 对全区一、二类汽修厂治理机动车尾气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及行政处罚
2、 对全区加油站密闭卸油、加油枪、油气回收进行监督管理及行政处罚
3、 对全区范围内公众举报机动车尾气冒黑烟事件信访的处理及行政处罚
4、 对上路行驶机动车尾气检测工作,查处无环保标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和排气超标车辆
5、 对机动车检测厂检测程序及“绿标”“黄标”的发放情况监督管理
6、 对外埠进京机动车尾气监督检查工作
7、 对区内有关单位进行入户检测机动车尾气
8、 对区内摩托车、农用车销售网点销售的车辆,检查是否登录环保目录
电话:010-69084092
七、生态环境局环保学会
主要职责:
1、 依据本协会制定的《密云环境保护学会章程》,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 组织本局环境保护学会会员开展与环境保护有
关的科学考察、科普咨询、科技周宣传活动
2、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机关的要求,按时完成年度学会审查登记工作
3、 做好学会会员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
4、 参加区科协召开的学会工作会议,组织本局科技人员撰写技术论文
5、 协助主管领导完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区的工作建议和与环境保护部、市环保局的工作协调任务
6、 负责生态文明区建设指标体系的填报工作和科技进步区活动中我局所承担各项指标的填报工作
7、 做好生态区创建的后续及延伸工作
电话:010-69066456
八、生态环境局法制科
主要职责:
1、 负责全局依法行政工作
2、 法律法规研究咨询及法律法规文书把关工作
3、 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复议、听证、诉讼工作
4、 法制报表统计工作
5、 负责监督管理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 对生态环境治理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资源开展活动
7、 加强对各乡镇环保员的组织协调和培训指导工作
电话:010-69084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