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上海市采暖安装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2016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
合同编号:
上海市采暖安装施工合同
(2016版)
发包人(简称甲方):
承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一、工程地点: 。
二、工程内容及施工方法: 。
(详见附件一《工程设计图》和附件二《工程方案书》)。
三、本工程由 方设计,提供工程设计图纸一式 份。
四、总价款:¥ 元(人民币大写 元)
其中:设备材料费 元,人工费 元,拆除费 元,清洁、搬运、运输费 元,图纸设计费 元,管理费 元,其他费用 元。
五、本工程设备材料供应详见附件三《设备材料供应清单》。
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 。
甲方自购的设备材料: 。
第二条 工期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人员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职责等在开工前通知乙方。
第四条 施工配合
一、甲方义务:
(一)提供房屋原始图纸等相关文件。
(二)需在地面上有特殊要求的,预先向乙方提出,以便乙方采取预留措施;开工前,在乙方指导下完成以下工作:清空并整平地面、打通墙面管道通孔、使线缆管路不暴露于地面、对室内陈设归堆和遮盖、提供符合施工条件的水源、电源、气源。
(三)保护乙方已施工完成的部分。
(四)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五) 。
二、乙方义务:
(一)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二)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三)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理施工现场。
(四) 。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验收
一、本工程质量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执行现行上海地方工程建设规范DGJ08-2161-2015《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其中,上述规范未涉及的项目按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执行。
(二)按双方约定的标准 执行。
二、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后方能进行施工。
三、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质量验收保修单》(见附件五):
(一)设备材料验收;
(二)隐蔽工程验收;
(三)工程竣工验收。
四、工程竣工后,甲方验收通过的,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质量验收保修单》(见附件五),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六条 支付方式
一、双方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合同款项。
(一)双方约定合同款项按如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2.工程开工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
3.验收合格收到《工程结算单》(见附件六)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付清合同余款。
4.补充约定 。
(二)其他方式 。
二、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分期收款收据同时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第七条 售后服务
一、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算。
二、系统隐蔽部分“三包”有效期为 年(不少于十年),其他产品按生产商或代理商的相关承诺执行(不低于该产品法定“三包”有效期)。
三、竣工验收后,乙方应至施工现场为甲方提供 次免费产品使用培训(安装除外),并提供 次免费调试。
四、竣工验收后,由于甲方的原因需要有所变更的,应提前向乙方预约服务时间,变更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乙方接甲方报修后, 小时内提供服务。如遇特殊情况, 小时内提供服务。
六、保修期限内,对于 天内无法修复完好的采暖炉及乙方提供的其他设备,乙方承诺免费提供备用设备暂用。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一)因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 。
(二)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
(三)未办理验收手续,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 。
二、乙方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二)合同期限届满,工程质量未达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应当按工程造价的 %支付违约金,同时,在工程质量达标前,每逾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三) 。
第九条 其它约定
。
第十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向上海市建筑材料行业协会申请调解,或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合同附件
附件一:工程设计图;
附件二:工程方案书;
附件三:设备材料供应清单;
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
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保修单;
附件六:工程结算单(工程合同造价、变更增加项目、变更减少项目、工程结算总额、甲方已付金额、甲方应付乙方金额、乙方应付甲方金额)。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