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含项目办)。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宣传、信息、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公务接待、固定资产、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及局级以上会议的筹备安排及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审核以县教育局名义印发的各类文件;协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以及各类项目的实施情况。
办公室主任:李廷华
办公室电话:4217453
(二)人事股。
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和宏观管理工作。拟订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法规并指导实施。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统筹指导教育系统各类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并指导教育系统相关表彰奖励、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职称评审、学科带头人、中小学特级教师等评审工作。指导教师岗位聘任管理、招聘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学校教职工编制标准。管理局机关科级公务员因私出国(境)工作。
人事股股长:刘虹
人事股电话:4210057
(三)计财股。
负责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本部门教育经费筹措使用管理政策。指导学校教育基金、教育收费工作。组织全县教育经费统计。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承担所属预算单位预算决算、政府采购、国有资产、财务管理。承担教育事业统计、分析工作。
计财股股长:李伟
计财股电话:4217459
(四)普教股。
负责基础教育宏观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并实施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办学(园)行为。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籍管理工作。制定年度中小学校招生计划。指导全县中小学德育、劳动和校外教育工作。指导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课程设置。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电化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技术、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负责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工作。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指导中小学生社会实践、研学旅行工作。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卫生、艺术与国防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学校体卫艺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管理办法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高中招生体育测试工作。组织开展体育、卫生、艺术、国防等教育教学交流和各类相关竞赛活动。落实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和疾病防控常识的宣传教育和各项防控措施。承担校园足球工作。
普教股股长:宇鹏宇
普教股电话:4217450
(五)民族教育股。
统筹协调和指导民族教育工作,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民族教育优先重点发展的相关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民族幼儿园长、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民族体育、艺术竞赛和民族学校教育教学交流活动。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民族团结教育和民族教育领域的特殊性工作。
民教股长:孟德尔
民教股电话:4217461
(六)安全办。
研究制定学校安全稳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学校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综合性的学校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指导校园“三防”建设、安全风险防控、应急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调教育系统重大校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研究拟订全县教育系统法治教育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安全办主任:孟德尔
安全办电话:4217461
(七)学生后勤管理中心。
负责全县学校后勤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抓好校办产业和劳动基地建设;协调、管理学生必备用品的生产、供应工作;负责校方责任险等服务工作。
学生后勤管理中心主任:张仁和
学生后勤管理中心电话:4217465
四、二级事业单位
教师发展中心
工作职责:
一、全面贯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各级教育部门制定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政策、规定,技照教育教学规律办事,以教育科研为中心,以学校教学为中心,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指导督促学校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
三、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指导和质量评估。
四、指导教师研究课程标准和教材,帮助教师执行课程计划,掌握课程标准和教材。
五、帮助和指导学校教师开展教学业务活动和学科课外活动。
六、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本县教师的先进教学经验,指导学校开展校本教研和校本培训。
七、组织教师钻研业务,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八、根据我县教育实际,进行各项教科研活动和教学专题研究实验。
九、及时收集交流教育教学信息、资料,认真学习消化外地先进经验。
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教学服务,为基层服务。
十ー、负责全县电化教学、信息技术、实验工作的组织和开展。
十二、负责搞好全县教师的培训及小学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为广大教师研修学习提供必要的场所、设备、资源等良好环境,不断加强学科教研员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
十三、完成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负责人:季金明
办公电话:4260057
教育评估中心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区市的教育评估教育督导政策,组织实施本县的教育评估教育督导工作;
二、根据本县实际制定教育评估教育督导工作计划和教育评估督导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依照分工,对本县内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适时开展办学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及单项督导评估,确保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巩固提高和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
四、对本县教育工作的全局性、方向性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向局党委反映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协助教育局就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六、组织教育评估教育督导人员培训,开展教育督导工作的科学研究;
七、完成县领导和市政府教育评估教育评估中心和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李廷华
办公电话:4217453
考试资助中心
工作职责:
一、具体落实中央和地方制定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措施;开展调查研究,搜集反映工作动态;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开展资助政策宣传、法律咨询和信访工作;整合各方面学生资助资源,统筹当地资助工作;建立统计制度,汇总、分析并报告学生资助工作的信息、数据。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配合经办银行对助学货款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进行调查、认定,测算贷款需求,编制贷款预案。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初审、上报等管理工作;承担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相关贷后管理工作;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负责跟踪了解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协助经办银行催贷还贷本息。负责向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国家开发银行定期报送货款学生的有关信息等,加强与贷款学生沟通,避免漏贷拖贷等现象的发生;负责家庭出现重大变故申请救助学生的助学贷款代偿工作;负责应征入伍大学生助学贷款代偿的咨询工作。
三、负责磴口县域内的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的实施;组织实施自治区泛海助学项目;负责实施磴口县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
四、负责磴口县贫困幼儿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两免一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等助学工作的指导。
五、负责磴口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地方特惠性资助政策落实。
六、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及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资助中心主任:魏军光
办公电话:4212912
负责全县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报名、考试组织工作;负责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和自学考试报名工作。
考试中心主任:刘昊龙
考试中心电话:4218237
办公地址:磴口县巴彦高勒镇东风街
办公时间: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04784212603
所辖镇名称:磴口县巴彦高勒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