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
协助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掌握和反映全旗信访工作情况,对全旗信访工作实行业务指导;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机要、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财务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7-6213302
2、接待办信室
处理人民群众给旗委、政府的来信和上级组织转来的群众来信,对群众来信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准确地反映信访信息;对重要信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负责信件的收、发、登记、批转和统计等工作。
负责接待到旗委、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协调处置突发性事件;接待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来访问题;综合分析研究来访情况,及时反映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领导接待上访群众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0477-6212528
3、督查室
负责督促检查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旗委旗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部署及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和信访案件的重要批示和贯彻落实情况,承办群众越级进京,赴自治区、市、到旗集体上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中央、自治区、市和旗领导批办、本局自办信访案件的交办、催办、审查结案工作;对领导批办的重要信访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案件;审核交办信访案件的结案报告,向有关领导报告查办结果,承担部分上访结案后的回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