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1.人秘科
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财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文字的起草等工作。
副科长:何伟成
联系方式:0551-87322643
2.综合法规科(电子数据审计科)
职责:对审计工作相关重要问题进行研究,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和审核有关工作,对审计成果进行整理研究和综合利用。拟订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承担审计相关制度的起草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组织审计普法教育,承担审计统计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组织开展审计业务电子数据的采集、验收、整理和综合分析利用,组织对有关部门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网络安全、电子政务工程和信息化项目以及信息系统的审计。
科长:徐翠霞
联系方式:0551-87312702
3.财政金融审计科
职责:组织审计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审计县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负责财政审计计划管理和“同级审”报告起草工作;组织审计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组织审计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国有金融机构在我县分支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负责对县属国有金融机构和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状况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审计地方金融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科长:丁辉
联系方式:0551-87999706
4.行政事业审计科(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科)
职责:组织审计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工作机构、县政协机关、县法院机关、县检察院机关和党政组织、社会团体的财政财务收支;组织审计县政府科教文卫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管理的科教文卫专项资金;组织审计县政府相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和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推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内部审计职责履职情况,检查内部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组织对局机关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科长:卢正学
联系方式:0551-87999702
5.经贸农业审计科
职责:组织审计农业农村、扶贫开发以及其他相关公共资金和建设项目;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审计。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县政府规定的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以及财务收支;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科长:张桂文
联系方式:0551-87999716
6.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外资运用审计科)
职责:组织审计县级投资、以县级投资为主体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组织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和赠款项目;开展相关专项审计调查。
科长:周朝晖
联系方式:0551-87999706
7.经济责任审计局
职责:组织实施乡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承担纪委、监委、司法机关要求协助配合的经济案件查证等工作;承办其他有关事项。
局长:程向阳
联系方式:0551-87332491
二、下属单位
1.县投资审计中心
该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对全县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的真实、合法、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县投资审计中心主任:孟凡成
联系电话:0551-87999712
三、办公地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
四、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