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列名的大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辖区内“千户集团”企业、省局列名大企业的名册管理、数据补充采集、风险应对等工作。
2、第二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主要职责:组织实施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对进出口税收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参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
3、第三税务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对南海东部海域石油、天然气等海洋石油资源勘探、开发生产,以及为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服务的工程作业、生活服务企业的各项税收征收管理和税务审计工作;承担管辖企业的各项税(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4、第四税务分局(税收风险管理局)
主要职责:承担风险管理的目标规划、制度规定的实施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分析应用等工作。
5、稽查局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税务稽查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协调、指导本系统稽查案源管理、税务稽查、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组织查办督办税收重大违法案件。
6、第一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广州市越秀区、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7、第二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广州市荔湾区、海珠区、番禺区、南沙区(含广州南沙开发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8、第三稽查局
主要职责:负责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区(含广州开发区)、增城区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水荫四横路110号,邮政编码:510075,
联系电话:020-38332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