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政务信息公开、外事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承担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编制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负责协调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统计管理和综合分析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数据资源管理和共享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宏观决策、统计分析、系统建设和维护工作。综合协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进机关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有关备案工作。负责依法接待处理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并研究提出完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建议。调查群众反映的特殊困难,提出解决意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矛盾排查与调处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部门财务、资产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181846
传 真:010-69189805
办公地址:延庆区高塔街53号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楼402
2、就业促进科
【职 责】
组织开展就业和培训政策评价。负责就业和培训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统计分析及大数据应用。负责就业失业监测和形势分析,建立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本市失业保险政策和制度。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失业人员有关待遇政策。组织拟定本区就业工作发展规划,落实本市促进就业政策。研究拟订就业资金的使用政策。落实本市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落实外国人来京就业的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对促进就业政策落实情况和充分就业地区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估和督促检查。落实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协调用人单位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推进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负责离校未就业北京生源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负责管理本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落实本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负责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协调、落实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落实本市推动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144615
办公地址:延庆区高塔街53号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楼313室
3、职业能力建设科
【职 责】
落实本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和规划。落实技能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落实职业技能鉴定政策,落实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多元评价政策。落实本市技工院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落实本市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负责技能大赛的组织、参赛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142381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职 责】
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人员聘用、教育培训、考核奖惩及申诉处理等政策的指导落实。落实本市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管理规定。负责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本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及职称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的指导实施工作。负责职称评审和考试相关政策的指导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应试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与处理。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发展规划,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并组织实施。落实博士后工作政策和规划。负责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指导和监督。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统计分析工作。承担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及各系统表彰、奖励和授予荣誉称号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按法定程序办理区政府授权管理的领导人员任免手续。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102756
5、劳动关系与人力资源科(行政审批科)
【职 责】
负责落实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落实本市和国(境)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负责人力资源市场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建设工作。落实本市稳定居住就业劳动者人力资源开发政策和规划。编制本区行业人力资源使用需求情况指南,制定本区人力资源开发项目目录,评价各类人力资源使用情况。承办知青安置遗留的有关工作。落实在京稳定居住就业劳动者积分落户管理实施细则、操作规范。落实本市积分落户政策,开展积分落户有关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本行业、领域权限范围内的各项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审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审批、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审批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负责非公有制用人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审批材料、实现创业的毕业年度内高效在校申领《就业创业证》材料、创业担保贷款小微企业认定(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吸纳失业人员认定)材料、注销(吊销)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区管理审批材料、实行社区管理的企业退休人员申领住宅清洁能源分户自采暖补贴办理材料、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材料、自主、合伙创办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的推荐材料、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材料和受理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和受教育者申诉材料。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0168323
6、工资科
【职 责】
承担本区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有关政策的组织实施。承担本区机关工作人员休假工作以及本区机关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本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落实本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福利等政策。负责本区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核定与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103288
7、养老工伤保险科
【职 责】
负责落实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政策和规划。落实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企业年金政策和规划。落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待遇项目、给付条件和标准及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落实本市农转非人员、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负责本区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审核统发工作,以及退休、退职人员管理工作。落实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退职政策。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101749
8、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职 责】
落实本市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组织社会力量依法监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受理投诉举报,组织相关案件的查处工作。监督审计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及社会保险基金使用单位执行社会保险政策、国家财务会计制度情况。负责本局机关经费及所属部门审计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183846
9、人事科
【职 责】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精神文明、政风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统战、离退休干部、工会、共青团、妇女等工作。负责区人力社保系统工作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101109
10、高校毕业生支农工作服务中心
【职 责】
负责制定完善本区乡村振兴协理员相关管理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乡村振兴协理员的公开招聘、岗前培训、待遇保障、年度考核、数据统计等工作;指导协调乡镇做好乡村振兴协理员的日常管理、培养使用、期满就业工作;负责非北京生源支农毕业生集体户管理等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180218
1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中心
【职 责】
负责开展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承办本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负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仲裁员、调解员的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174292
传 真:010-69174292
办公地址:延庆区妫水北街26号一楼
12、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职 责】
负责实施辖区工伤认定工作;负责辖区工伤职工的康复工作;贯彻执行劳动能力鉴定政策及标准;负责医疗卫生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负责组织因病申请提前退休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负责组织工伤评残、工伤直接导致疾病的确认、延长停工留薪期的确认、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复查鉴定;负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103493
传 真:010-69103493
办公地址:延庆区高塔街53号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北楼一楼101室
13、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职业技术学校)
【职 责】
负责本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审核、申报;负责本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日常业务指导、检查;负责本区职业技能考评人员、督考人员的管理;负责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相关的查询、投诉、信访、举报;负责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低收入农户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转岗再就业职工和外省市来京务工人员的培训;负责开展公益类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102696
办公地址:延庆区高塔街53号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后院北楼二楼
14、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职 责】
负责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信息登记、变更等社会保险基金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经办社会保险事务;负责依法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负责为参保人员提供参保咨询、补换社会保障卡、权益记录查询;负责社会保险关系和社会保险基金的转移;负责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和辖区内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其他社会保险服务;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1)登记科。负责参保单位的登记与注销、单位及个人的信息采集与变更、参保人员的增加与减少。负责参保单位补缴与退费、个人账户管理、基数申报与核定、工伤费率调整与核定、与税务部门对接等工作。(2)基金支付科。负责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和社会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业务。负责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开展领取资格认证工作。(3)基金财务科。负责监测社保基金运行情况,配合其他科室做好预警、预测工作。负责基金收缴、支付及会计核算工作,并定期与相关部门核对。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财务报表,管理社会保险专用票据等工作。(4)内控监督科。负责拟订内控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制定内控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对各业务部门的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落实市社保中心下达的内控任务及相关工作。(5)业务档案管理科。负责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鉴定、移交、销毁、保管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本单位各科室的档案整理与归档工作。负责各类档案的查询利用,做好档案的保密与安全工作。(6)转移接续科。负责办理跨省市流动就业人员、未就业随军配偶、退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审核、录入等工作。(7)宣传和咨询服务科。负责参保单位、基层便民服务中心、本单位干部的业务培训,宣传社会保险政策,协调发布社保业务通知。负责社保业务咨询指导、解答、接待,协调处理社保大厅突发事件。负责受理绿色通道和参保人数较多的企事业单位、代办中介单位的社保经办业务等工作。(8)权益科。负责社保卡信息采集、发放和管理经办业务及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经办业务。负责参保职工信息核对和对账单邮寄工作。负责办理参保单位、职工缴费证明出具业务等工作。(9)居民保险科。负责本市城乡居民及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实施、保费筹集和养老金支付工作。负责清算继承、转移等业务的审核、认定、核算及补贴工作。负责本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规范化管理、业务指导、培训和检查工作。(10)工伤医疗费用审核科。负责本区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定期对工伤医疗费用数据进行分析。负责疑似违规医疗费用外审工作。负责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业务管理与指导工作。(11)综合科。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故障申报工作。负责社保经办权限管理、金保工程。负责社保统计分析报告撰写、统计信息查询发布等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181082
传 真:010-69141465
办公地址:延庆区高塔街40号二楼东厅、三楼四楼部分科室
15、退休干部活动中心
【职 责】
负责本区行政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退休干部基本信息的统计备案工作;指导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开展科级及以下退休干部的服务、慰问、思想教育工作;组织本区行政事业单位科级及以下退休干部开展文化、体育、娱乐活动;负责退休干部活动中心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紧急突发事件等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142484
16、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职 责】
组织本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本区中央国家机关和北京市录用公务员笔试;负责区内单位委托的人事考试工作;负责本区行政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承办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等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102794
17、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执法队
【 职 责】
负责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组织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的实施方案;负责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负责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制定社保稽核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开展稽核审计工作;配合审计部门监督机构做好对社保经办机构检查监督;协助有关部门对可疑数据人员调查,处理涉嫌骗保人员;负责处理涉及个人违规、涉嫌骗保投诉举报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101155
18、劳动服务管理中心
【职 责】
负责组织创业指导工作及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认定、创业导师的招募和管理;负责联系指导街道(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就业服务组织和基层就业服务专员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社会化退休人员人事档案集中保管;负责组织实施促进就业政策落实经办工作,承担促进就业资金的申请、核查、拨付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的日常管理和经费的申请拨付工作;负责局生产自救基地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185834
传 真:010-69149804
办公地址:延庆区高塔街53号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楼二楼
19、延庆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职 责】
负责落实就业政策和人才政策;负责为本区劳动力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为就业困难群体提供就业援助,为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提供专门就业服务;负责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服务,组织开展供需见面、双向选择活动;负责为用人单位和流动人员提供公共人事人才服务等工作;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本区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工作;完成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就业服务科。负责劳动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活动,提供就业援助。负责指导基层同级机构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业务培训、业务监测及信息采编上报等工作。(2)人才服务科。负责落实区域人才政策、规划,提供流动人才公共就业服务。负责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供求信息收集发布、见习推荐、信息采编上报等就业服务工作。(3)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科。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体系、管理制度、服务规范、业务流程建设及组织实施,采集档案影像化数据。负责为存档人员提供档案、社保、退休、失业登记等人事服务。负责档案库房各项制度落实、设施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负责业务信息采编上报等工作。(4)市场监测科。负责市场预测、监测、预警及信息分析工作。负责市场调查统计、供求信息发布、数字证书使用管理以及职业培训信息的采集、分析、发布、预测工作。负责本单位业务网络体系建设、设备运行和维护维修,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等工作。(5)流动党员管理服务科。负责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工作部署,向流动党员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和完善流动党员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流动党员党费的收缴、管理以及上级拨付经费的使用。负责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服务和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流动党员党支部建设管理等工作。(6)失业人员管理服务科。负责就业转失业人员、毕(结)业生、外埠无业进京人员的档案转移。负责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的无人事档案失业人员建立人事档案。负责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预核定工作。负责为驻区部队随军家属提供档案、社会保险相关服务。(7)运行保障科。负责协调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政策宣传和业务通知发布工作。负责大厅内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并督促落实和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大厅内业务咨询指导、解答、接待等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10-69143278(档案管理、失业管理)
010-69188767(企业招聘、个人求职)
办公地址:延庆区高塔街40号(环宇集团)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