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工商局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济宁工商局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35362016-09-08 10:55  95商服网


设立依据:《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申请条件: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核准

办理地点:济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窗口

联系地址:济宁市吴泰闸路75 号济宁市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

邮政编码:272000

咨询电话:0537-2363761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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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材料:

【10】因合并解散公司申请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因合并解散公司注销后分公司归属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公司申请该分公司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分公司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合并协议复印件。

4.新设或存续公司的章程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载明合并情况的解散公司的注销证明、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设立或变更证明。

6.因合并新设或存续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8.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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