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审批指南

蒙阴县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审批指南

8472022-01-28 12:40  95商服网
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事项名称 职业中介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审批
办事程序 受理-现场勘验-核准
办理条件 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与其业务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和三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二)有不少于十万元的开办资金;
(三)有不少于四十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服务场所;
(四)有三名以上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
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申请表;(2份)
2.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
3.章程和管理制度;(原件及复印件)
4.场所、设施的使用权或者所有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负责人身份证明和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开展人力资源互联网信息服务的,需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7.设立职业中介机构的,还需提供开办资金证明原件1份。
法律依据 1.《山东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2.《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第三十五条;
3.《就业促进法》第四十条;
4.《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5.《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承诺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办理
时间
工作日,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蒙阴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事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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