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许可 | |
事项名称 | 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许可 |
办事程序 | 申请-受理-踏勘-审批 |
申请条件 | 1、需要拆除、改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的面积及位置 2、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设计方案(含预算) 3、危害及影响现有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需采取的保护方案,并与排水维护管理单位签订保护协议 4、按照等效原则新建与原有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功能相当的替代工程方案 5、建设单位承担重建、改建被拆除、改动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费用的承诺书 |
申报材料 |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拆除、改动审批表; 2. 拆除、改动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合法有效证明; 3.排水设施保护方案及保护协议; 4.建设单位承担拆除、改动后重建、改建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费用的承诺书。 |
法律依据 |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03项; 2.《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3.《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 4.《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承诺时限 |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
地点电话 |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工程许可科 电话:0539-48031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