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请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发放 | |
事项名称 | 新申请生鲜乳收购许可证发放 |
办事程序 | 受理-现场勘验-核准 |
申请条件 | 1.符合生鲜乳收购站建设规划布局; 2.有符合环保和卫生要求的收购场所; 3.有与收奶量相适应的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 4.有与检测项目相适应的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 5.有经培训合格并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 6.有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 |
申请材料 | 1.开办生鲜乳收购站申请(原件1份,纸质); 2.生鲜乳收购站平面图和周围环境示意图(原件1份,纸质); 3.冷却、冷藏、保鲜设备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原件1份,纸质); 4.化验、计量、检测仪器设备清单(原件1份,纸质); 5.开办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6.从业人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健康证明(原件1份,纸质); 7.卫生管理和质量安全保障制度(原件1份,纸质)。 |
法律依据 | 1.《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 2.《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
承诺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
地点电话 |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涉农事务科 电话:0539-4803195 监督电话:0539-4803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