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 | |
事项名称 | 外国人对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 |
办事程序 | 受理—现场勘验—核准 |
申请条件 | 蒙阴县行政区域内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进行野外考察或者在野外拍摄电影、录像审批的外国单位、个人。 |
申请材料 | 1.申请人书面申请报告1份; 2.护照及复印件2份; 3.当年首次申请的,需提交证明申请人、代理人及合作方身份、资格的有效文件或材料1份; 4.证明申请人从事相关活动目的的有效文件1份; 5.开展相关活动的实施方案1份,包括实施的对象、种类、数量、期限、地点、工具、方法、权益及活动组织方式; 6.与申请事项相关的代理协议或合作协议。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
承诺时限 |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勘验现场时间)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
地点电话 |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涉农事务科 电话:0539-4803195 监督电话:0539-4803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