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
事项名称 | 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 |
办事程序 | 受理-现场勘验-核准 |
申请条件 | 1.奶罐隔热、保温,内壁由防腐蚀材料制造,对生鲜乳质量安全没有影响; 2.奶罐外壁用坚硬光滑、防腐、可冲洗的防水材料制造; 3.奶罐设有奶样存放舱和装备隔离箱,保持清洁卫生,避免尘土污染; 4.奶罐密封材料耐脂肪、无毒,在温度正常的情况下具有耐清洗剂的能力; 5.奶车顶盖装置、通气和防尘罩设计合理,防止奶罐和生鲜乳受到污染。 |
申请材料 | 1.生鲜乳运输车辆所有者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份,纸质;开办者的车辆所有者是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车辆所有者是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3.冷却、冷藏、保鲜设施和低温运输设备清单(原件1份,纸质); 4.《生鲜乳准运证申请书》(原件1份,纸质); 5.运输车辆的实物照片(车头、车尾、照片)(原件1份,纸质); 6.从事生鲜乳运输的驾驶员、押运员的培训证明和有效的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
法律依据 | 1.《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2.《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
承诺时限 | 5个工作日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冬令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
地点电话 |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涉农事务科 电话:0539-4803195 监督电话:0539-48031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