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
92592016-09-02 20:37 95商服网
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法定职责
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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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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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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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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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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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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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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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5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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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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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8:30-12:00 下午2: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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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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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市经济开发区东风东路1666号 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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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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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dzgj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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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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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zg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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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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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一)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落实,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三)负责城区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对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业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四)拟订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实施细则,经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五)负责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发放,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批准的计划购买国债;
(六)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
(七)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财政部门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
(八)
审核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
(九)
及时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户,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核对账目;
(十)
组织建立德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支机构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并与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联网,纳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十一)
向市财政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报送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定期向社会公布;
(十二)承办市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名称、职责
根据德编[2011]2号文件批复机构设置要求及德编[2017]77号文件批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设综合科、计划财务科、征管科、信贷科、审计稽核科5个职能科室,各科主要职责如下:
(一)综合科主要职责:协助中心领导组织协调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计划、公积金有关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中心文秘、信息宣传、调研、信访、档案、保密、机要通讯、财务经费、办公设备及用品购置、资产管理,会议组织、接待、安全保卫等;负责中心人事、劳资、党团、职工教育培训管理等工作;负责中心内部网络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系统内数据信息的安全、完整;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络购建计划、数据存储和安全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系统网络软、硬件系统的维护和完善及相关应用软件的开发工作;负责互联网站建设、维护、国内外相关信息的采集及中心办公自动化研究、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网络宣传和数据对外发送;组织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的计算机应用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工作,负责组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及承办管委会决策的有关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编制住房公积金财务、统计报表,住房公积金的收付、划转和数据的微机录入汇集工作,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表的监督检查、审计工作,会计核算的档案管理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财务报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征管科主要职责:拟定单位住房公积金征缴管理办法,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征缴管理和缴存基数、比例核定工作;负责市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工作;负责受理市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缓缴与降低缴存比例的申请;负责办理市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存、计息、封存、转移及公积金查询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监督和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市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信贷科主要职责:负责全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发放、回收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季、月发放计划;负责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工作;负责做好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贷前审查和贷后跟踪调查工作;负责市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的催收及档案管理工作;对县市区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的催收及档案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审计稽核科主要职责:跟踪稽核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审批;审
计住房公积金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监测、识别、预警内部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组织并实施对分支机构和网点的内审和稽核工作。
三、12个县市区管理部职责
新设立的县市区管理部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部授权,主要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征收、缴存、提取、个人贷款受理与回收等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市中心的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管理部年度收支计划;
(二)负责记载辖区内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各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
(四)执行市中心统一财务和会计核算制度,编制有关财务报表;
(五)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基础资料编制、初审工作,报市中心批准后执行;
(六)负责辖区内逾期贷款的催收工作;
(七)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事项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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