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 | |
事项名称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补证) |
办事程序 | 受理-审查-核准 |
申请条件 | 1.取得国有土地出让合同(出让方式项目)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3.取得相关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其中需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的附上级单位项目批准文件。 |
申报 材料 |
1.申请人到蒙阴县规划档案管理单位调阅、复印原始档案(包含原许可证、审批表、土地、发改、环评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份,纸质并加盖保存单位印章); 2.申请人到《临沂日报》刊登遗失声明(遗失声明报纸1份); 3.登报刊登说明遗失声明1周后,申请人到相应科室申请补办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补办申请,说明补办理由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纸质;电子版1份); ②申请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纸质,核对原件;电子版1份); ③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核对原件;电子版1份); 4.以原证号,原日期补办新证,在新证备注栏里加以说明。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 2.《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3.《临沂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三十三条。 |
承诺时限 | 9个工作日(不含会议研究时间)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夏季8:30-12:00,14:30-18:00 冬季8:30-12:00,14:00-17:30 |
地点电话 | 蒙阴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规划审核组 电话:0539-4272118 |